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4号)要求,我区对照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已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现正式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认定。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内容为《茂名市电白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自评报告》(详见附件)。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个人来电、来件应注明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李文俊,5121370;电子邮箱:dds5121370@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茂名市电白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自评报告.pdf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