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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新街路3号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水东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668-553080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李富
宅基地使用权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镇东白洋田村
81.50平方米
住宅
房屋所有权
233.44平方米
公告单位: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
水东自然资源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