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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电白县林头镇乌坭村乌坭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7-28 11:05:34 阅读次数:-

    电白县林头镇乌坭村乌坭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茂名市电白县林头镇乌坭村《集体土地所有证》【

证号为:电集有(2012)第07102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该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电白县林头镇乌坭村乌坭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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