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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预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 年 8月25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林头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0668-5250299
序
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章班村章班第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
有权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章班村
0.0138 公顷
公告单位: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 林头自然资源所
2026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