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由我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的《茂名市电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高铁新城市政配套工程(一期))》于2023年11月3日经茂名市自然资源局以《茂名市电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高铁新城市政配套工程(一期))》(4409042023041)批复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成果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批准机关: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文号:《茂名市电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高铁新城市政配套工程(一期))》(4409042023041)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3日
四、方案情况:
本方案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8827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坡心镇牛六架村,现状为农用地6.0842公顷(涉及耕地1.6623公顷),建设用地1.038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