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电白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行洪及工程安全,保护河湖生态环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我区辖区范围内的水牛河、蓝田坡河、安乐河(白沙河)、面前山河、白石仔河(海棠河)、安允河、龙记河支流、西水河、花山河、上平山河(东华河、白石河)、下平山河、彩楼河、南门河、四河仔河、中段河(枧头河)、中垌河(电白)、水流河、郁头鹅河支流、甲水河、黄坑河支流、山椒窝河、黄坑河化普那关坡支流、九曲河支流、潭白河支流、沙琅江支流、关屋河、深田垌河、坡子河、下山河、小良河(刁六沟)、竹山河(排岭河)、周霞河(覃社河)的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现将《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相关划界工作成果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bhzb5538311@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人民街18号 茂名市电白区河长办(邮政编码:5254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
附件:1.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茂名市电白区水务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