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茂名地区液化气的需求,茂名市鑫龙发展有限公司于1997年在水东港区投资建设了专门的液化石油气码头和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码头布置1个5000吨级泊位和1个3000吨级泊位,该码头于当年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并于2003年10月已取得了海域使用权证。由于项目在2016年对2#泊位进港航道、港池水域等进行秤设计,导致已取得的海域使用权证范围与现有码头的实际用海范围不一致,因此,业主单位对码头用海重新进行论证,重新界定码头及港池用海范围,现向我局提出用海申请。申请用海类型为 “交通运输用海”中的 “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拟申请用海总面积9.2944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码头)0.5687公顷,港池用海8.7257公顷。项目占用大陆人工岸线长度约32.6m,申请用海期限至2033年7月。
根据海域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10天(起止日期从公示之日算起)。
二、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还应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海滨三路1号(邮编:525400),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668)5120310,邮箱: mggt2681675@163.com
附件:茂名港水东港区鑫龙码头项目用海界址图及坐标
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