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府〔2024〕110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陈   研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

  邝远华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成员(挂职三年),协管区工业园管理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参与区委分工。

  李   超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负责区政府机关、发展和改革(粮食、物价、重点项目)、财政、税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国有资产监管、统计、破产处置、科工商务、口岸、招商引资、经济开发区、发展集团、公用服务集团、商业保险、银行、供电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考核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防办)、区财政局(国资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科工商务局(口岸局、投资促进局)、区发展集团、区公用服务集团。

  联系电白消防救援大队、区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电白监管支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家统计局电白调查队、茂名海关水东办事处、电白供电局、茂港供电局、商业保险、银行、各通信运营商。

  陈立文  区委常委,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教育、民政、殡葬改革、老区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中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联系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白管理部。

  黄芳芳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负责工业园区方面工作。

  分管区工业园管理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

  秦龙珍  区委常委、副区长(挂职一年),负责文广旅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保基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区文广旅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白分局。

  何林国  区政府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挂职(三年)。

  赖   劲  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兼区公安分局局长,负责公安、人民武装、司法方面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联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武部。

  吴   茂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负责生态环境、双拥、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

  林玉莲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负责水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政务公开、地方志、科协、供销社、妇女、儿童、二轻、老龄、医疗保障、爱国卫生、市场物业方面工作。

  分管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党史地志办、区供销社、区外事局、区二轻联社、老促会、区爱国卫生办、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茂名市医疗保障局电白分局、区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区侨联、区民族宗教局、区科协、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红十字会、区气象局、区烟草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区分公司。

  陈   龙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畜牧兽医、渔业、农机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赖方侨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负责交通运输、公路、道路、自然资源、海洋、林业、土地储备、城乡规划、山林调处方面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分局(海洋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山林调处办。

  联系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城乡规划办公室、水东海事处。

  梁建锋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参与区政府领导分工的区领导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管作风建设,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