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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志颖同志兼任职务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08 10:06:25 阅读次数:-

  麻委〔2022〕32 号

  关于周志颖同志兼任职务的通知

麻岗镇河陂园村党支部:

  根据《广东省选调生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及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周志颖同志在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河陂园村锻炼期间兼任河陂园村村委会主任助理,时间两年,锻炼期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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