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的规定。茂名市电白区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河道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等工作重点,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改革引领、放管并重、优化服务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时限、精简材料,建立规范统一的审批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行政权力调整清理力度,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通过提前介入、前期指导、提前预审、取消前置、合并审批环节等方式,全面推进“一窗综合受理”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手续,优化了审批流程。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做好“互联网+监管”,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强化落实监管责任,逐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比重,今年行政检查17宗、行政许可71宗、行政处罚1宗向社会公开。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制定了《茂名市电白区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茂名市电白区水务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方案》《茂名市电白区水务局2021年普法工作制度》《电白区2021-2022年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提出了全年水利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重点;二是打造素质过硬的水政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水务系统水政执法业务培训;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茂名市电白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案件处罚结果及时在《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板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进行公示,今年共公示了1宗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处罚一起、公示一起,确保依法行政公平、公开;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重大案件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严格重大案件法制备案制度。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立卷归档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水资源开发、水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推行民意调查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践效果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到公正、公平、严格、文明执法。2022年以来,我局共组织水行政执法行动324次,其中大型执法行动联合市支队、区公安分局、相关镇政府执法52次。出动执法人数169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21辆次,取缔无证砂场(点)16个,暂扣挖掘机4辆,暂扣铲车1辆,暂扣直抽砂机2台,扣押运输车42辆,扣押抽水泵1台,拆除违法工具16批次,立案查处1宗,办结1宗,罚没金额5万元。
(七)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抓好落实。今年以来,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河长制工作会议等,研究协调河湖长制工作,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全区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良好治水局面。今年截至9月底,我区区、镇、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28489次;河长巡河发现和整改问题726个,问题整改率100%;公众投诉发现问题12个,已办结12个,办结率100%;区河长办发出河长督办整改通知24个,涉及河道清漂、垃圾堆放、非法养殖等内容,基本全部得到落实整改。
二是强化常态长效,河湖面貌显著改善。常态化开展河湖“清漂”及“清四乱”工作,落实河湖管护统管机制。全区共筹集资金近700万元,投入挖掘机100多台次,打捞船只300多班次,组织群众参与900多人次,清理河道223.27公里,清理水域面积19.92平方公里,清理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11000吨,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共14宗。8月起实施电白区河道保洁服务项目,由第三方公司统管全区河道保洁,常态化、高效化开展河湖清漂保洁工作。
三是强化统筹规划,提升河湖沿岸风貌。全面准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万里碧道建设的部署要求,科学统筹规划做好河湖碧道工程建设,今年完成了袂花江坡心镇段碧道工程、龙记河(含共青河)碧道工程等省民生实事万里碧道11.6公里建设任务。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先要经过执法股和水政水保事务中心全体执法人员集体会议讨论,再把集体讨论同意后的案件整理后报局行政处罚审核小组成员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案宗给我局法律顾问把关,最后把同意后的案件报局党组会议审批,有效强化了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仍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待提升,专业水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二是“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行为时有发生,且手法灵活多样,给打击增加不少困难;三是部分镇村级河长使用“广东智慧河长”平台巡河履职不够到位,个别河段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建立机构,明确职责。为切实加强我局依法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戴润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吕金水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普法工作的领导。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普法日常工作的开展。形成水务系统普法工作做到上传下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务实,高效运作的网络局面。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亲自组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开展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邀请本局法律顾问为全体干部职工宣讲《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法律,带动全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水务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表率。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定期、不定期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存在有关问题。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非法采砂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四)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根据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结合我局实际,有效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注重“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发放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宣传资料,拉近了与老百姓的距离,扩大了水资源管理的认识面,提高周边群众法治建设的认知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做好行政诉讼工作。制定了《茂名市电白区水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茂名市电白区水务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不论案件大小,不论案件当事人的背景,都本着保护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秩序的目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组织我局顾问律师化解矛盾,调处纠纷。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避免引起大的信访事件或行政复议案、诉讼案。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中央及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切实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全面加强法治水利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强化水法律法规宣传,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把宣传的重点放在水事纠纷较多的地区,广泛地向社会宣传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水法制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河湖整治。强力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国考、省考、市考断面水质,对河湖存在的超标排污、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进行攻坚整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增效、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关键性整治工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坚决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坚持开门治水,营造人人参与良好氛围。坚持“开门治水、人人参与”,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河湖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好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树立河湖治理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各界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加大对管辖重点河道边界水域监督,按照水利部“清四乱”整治工作要求,把河道行洪和保障堤防安全、打击非法采砂作为水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加强河道、堤防的巡查和保护执法,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水事纠纷调处。建立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防控有效机制,通过制定预案,研究对策,健全机制,有效防范水事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
(六)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着力解决队伍执法能力不足问题,学习兄弟县市好的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执法能力。
茂名市电白区水务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