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努力推动民政法治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11月8日,区民政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当作政治责任、工作要求,切实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通过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系列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我局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茂名、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广东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具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民政法治深入实施,落细落实,为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我局结合2021-2025普法规划,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一是各股室和直属单位根据职能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宣传涉及民政的法律法规,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相关规定,提升法律法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认同度。2022年6月17日,我局在水东街道东湖公园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该活动共出动车辆2辆,悬挂宣传标语3条,制作展板3个,现场发放宣传手册200份、宣传袋200个、宣传小礼品200份。二是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我局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时间节点,通过在婚姻登记处墙上张挂民法典宣传资料,在挂钩“双创”包联点、“第一书记”联系挂钩点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三是开展民政政策进村(居)活动。我局从2022年3月25日起,开展了为期4天的大型殡葬改革巡回宣传活动,组织了27辆宣传车分为三组,采用车队巡回宣传方式,走遍电白全区21个镇(街道)的城区、圩镇、村庄等;5月28日,我局在林头镇槟榔村委会新兴小学举行“关爱留守孤困儿童等弱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开展学习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我局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同时,学习修订后的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地名管理条例》。五是加强干部职工普法学习。我局派出业务人员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同时,组织开展线上学习法律知识,每个工作人员都在省学法系统线上学习法律知识并在学法平台上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全部优秀以上。
(四)加强依法决策和管理。我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一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我局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事前法律咨询,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再通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方可执行。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三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在电白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将民政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截至2022年10月31日,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6条。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所设定事项不得超出民政部门的职权范围。在拟制规范性文件时能够做到广泛听取意见或者进行听证,报送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制度及备案审查制度。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推动民政行政执法。一是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把评查工作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和依法行政考评要求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民政业务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解决部分领域中检查随意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截至目前为止,对区级登记的社会组织共随机抽查了6个检查对象。
(七)加快行政审批改革。我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建立调整民政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按要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民政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制度落实。继续深化“阳光民政”建设,推动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
(八)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我局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作用。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提高复议应诉工作水平。积极做好执法案件统计上报工作,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上报备案制度。截至目前为止,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九)加强行政问责。我局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单位的监督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完善权力运行问责机制,规范问责主体、问责范围、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使行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对行政执法中出现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依法依规追责。截至目前为止,我局未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十)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为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局及时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职责的行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6条。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建设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区委、区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是:制度的健全和落实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民政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了以主职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主职领导团结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尽心尽力,勇于担当,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扎实推动《茂名市电白区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茂名市电白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促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而且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与能力的培养提高,把坚持不坚持依法行政、愿意不愿意依法办事、善于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做好工作,作为评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水平高低、工作实绩大小的重要标准,使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成为一项硬要求和硬约束,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之中,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大干部作风建设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高压反腐的态势,确保我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理性谨慎、合理合规、依法依规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区制度,强化执法力度,深化依法行政教育,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提高全局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管理水平,为推进全区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茂名市电白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