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严格落实《茂名市电白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的第一议题,今年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专题学习研讨4次、党组会议10次,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本部门本领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工作首要政治任务落地落实,2023年1月10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宣讲报告会,2023年7月28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2023年7月28日举办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宣讲报告会。通过学习,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切实把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来。全局上下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更加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思想。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干部带头学。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选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部分章节进行领读领学,并开展交流研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自然资源法治的生动实践,更加注重法治在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
2、干部职工全员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观看专家教授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讲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文章、阅读有关社论评论,开展线上线下干部职工全员自学。通过开展学习大家表示要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依法履职,勇于担当。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一年来,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部门重要工作抓实抓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组织,确保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2、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深化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推进作风建设,每季度召开一次作风建设专题会议,亲自抓、亲自管,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既管行业又管人管事,全局78名中层以上干部签订亮剑承诺书,向广大党员群众和组织作承诺、受监督,进一步树牢担当作为意识。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情况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茂名市电白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专题学习达到4次。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紧迫感责任感,引导了全局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我局全力做好自然资源管理保障职能。一是获得上级奖励。电白区存量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和地点灾害点防治任务完成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给予肯定和认可,并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奖励175.1亩。二是土地收储情况。今年以来,根据城市及产业发展用地需要,主要对环市东路周边、城岭片区、反哺工业园、荔枝产业园、好心碧道等项目的土地进行收储,目前共丈量土地约2500亩,其中已完成支付土地补偿款1560.2678亩。三是项目用地报批情况。经省、市批复用地12宗,面积1639.6035亩;已上报省厅、市局审核审批用地14宗,面积1175.3497亩;正在开展用地组卷报批用地32宗,面积5035.936亩。四是项目用林情况。报批林地57宗,面积185.7695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39宗,面积89.6855公顷,临时使用林地报批18宗,面积96.084公顷。五是项目用海情况。我局受理并批复项目用海5宗,批复用海面积共344.718公顷,其中新增用海项目4宗,调整变更用海项目1宗,出具用海预审意见项目1宗,已受理并完成海域使用论证专家评审项目用海1宗,正在受理现代海洋牧场项目用海1宗,共征收海域使用金257.476933万元。六是落实土地规划调整。根据我区的用地发展需要和相关镇的申请进行土地调规及协助市级办理调规项目,目前已成功备案的项目共有23个,备案面积1572.64亩,目前正在按程序上报的调规项目有5个,面积276.28亩。七是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行为。根据土地卫片和农房卫片核查,我区新增农房图斑281个,已整治185宗,拆除建筑面积64559.45平方米,复耕88.56亩,复绿16.87亩。八是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完成林分优化5100亩、新造林抚育11112亩、森林抚育4600亩、薇甘菊防治6000亩,社会资本方面完成林分优化4050亩、森林抚育3700亩,完成义务植树200万株。九是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组织验收2022年油茶低改作业5宗,实施2023年油茶新造林1600亩、低产低效林改造1000亩,30亩优良沉香采穗圃项目已完成平整土地工作,收集18个品种299株优良奇楠沉香苗进行培育,种植奇楠沉香4500亩,总株数达113万株。十是打造绿美建设示范点。加快推进沙琅新城公园绿美示范点建设,完成林分优化种植樟树、火力楠等树种81亩,景观节点绿化种植富贵榕、龙船花等乔灌木18641株,修剪公园入口大树33棵,环湖步道清淤1065米,更换道路两旁被破坏排水沟大理石盖板格栅938块。
(二)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1、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完善行政决策和内部会审制度,我局成立了土地出让、“三旧”改造、土地征收、土地执法、不动产登记等会审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用地审查、矿权设置审核、土地使用权出让、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等事宜实行集体研究、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对拟作出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首先经过我局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人员的审查,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强化了自然资源行政管理的民主性和合法性。2、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局聘请广东奇强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律所,在法律法规咨询、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充分听取其律所律师意见,确保在行政行为中合法合规。
(三)坚持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紧密联系实际,制定了实施制度。一是先后出台了《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度》、《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二是我局严格按照本局职责编制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等,全面、准确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事前事后公开内容。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今年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数据上报及时率和数据合规率都能达到100%。今年1月至今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发布年度报告1份、组织机构信息5份、工作动态860份、其他信息6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征地预公告32条,部门预决算4条。
(五)加强与司法部门工作衔接,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局先后联合与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与茂名市电白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出台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协作实施机制文件,充分发挥检察部门的监管法律监督职责、林长制的制度优势和公安机关在自然资源保护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有效解决自然资源保护发展问题,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发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认真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今年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有18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承办案件股室负责人出庭率均达到100%,并且我局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2、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严格按照上级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办理信访事项。今年我局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包括重复件)共58宗,已处理办结57宗。其中,市局转办30宗,区信访局转办21宗,12336民生热线交办7宗。接待群众、电话咨询312人次,来访共62批98人次,重访20批38人次,集体访8批40人次。其中涉及违法占地案件16宗,征地案件14宗,土地权属纠纷案件5宗,矿产案件8宗,不动产登记15宗。回访率100%,查处率100%,办结率98%。
五、推进普法宣传方面
1、进一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制定了《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提高了普法工作的实效,做到计划安排科学,检查督导有力,总结上报及时。2、各镇的自然资源所都设立打造“一镇一自然资源普法宣传阵地”,在各所均设立普法联络员,扩大普法宣传面。3、一年来我局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通过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纪念日,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张贴宣传画报等多种多样的普法方式,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认识,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及学法用法水平仍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工作方法仍需改进。
2、落实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学以致用融合不够,未能用法治理论指导实践工作推动工作,聚焦助力推进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中心工作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还有所欠缺。
3、执法监察及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涉及面还不够广,并没有覆盖到城乡各个角落,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还不够深,全民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归根到底出现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在于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普法宣传投入不够,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
七、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基础建设。依法依规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各项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和监督工作,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体系。
2、深入开展依法履职培训。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组织庭审旁听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3、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借助各种机会提高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努力提高政策普及率和工作认可度。
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