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发改局和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茂名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紧扣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采取务实措施不断提升全局法治有关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局上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上决定我党的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方面,加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遏制不正之风,严抓党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拟定学习计划,让学习走向全面、系统、深入。在学习内容上,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对法治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文件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本部门本领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的学法内容。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各类法治专题学习、讲座达20多次,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法律水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培训和考试活动,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把法治教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的必训内容;干部晋升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加强在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提升全局班干部职工法制素养。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安排。局党组始终对行政执法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在年初成立本局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改革与法规股牵头、各股室组织配合、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年初召开行政执法工作部署会议,对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学法制度,局党组把法制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学习计划,安排相应的法制知识学习。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和作出重大决策时,都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规定贯穿始终,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进一步提升全局法治意识、法治理念。
3.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结合干部普法学法考试、干部法治教育工作、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考试等,及时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今年,结合区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我局在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材料方面做足功夫,着力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一是推进综合服务窗口建设。组建一窗受理队伍、优化调整窗口布局、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等一系列举措,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无差别“一窗受理”新模式,实现了前台后台、线上线下的有效结合。二是实现“一网通办”和平台对接。按照“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全区政务服务单位以及各镇(街道)统一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平台受理、审批业务,审批部门在系统上进行流转审批,实行“一表申报、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的服务承诺。2023年9月中旬,全区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3.4 亿元,占全年投资计划的93.4 %,2023年新开工项目14个。把深入项目一线督查推进工作常态化,切实掌握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找准影响制约项目推进的关键问题。今年以来,深入重点项目一线现场调研次数达到28次,有力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2.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收费管理
加强价格调控能力,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一是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到市场巡查,密切关注价格变动情况,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二是聚焦物业收费、中小学课后收费、天然气价格等民生关切领域,开展价格调研,为区政府做出价格决策提供依据。
3.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理价格认证案件
按照“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查委托案件,及时对委托单位的符合鉴证案件做出结论,为司法机关定性处理提供法律依据。2023年10年中旬,共完成2宗成本监审报告,为制定调整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价格认证工作,确保了涉案物品价格评估质量,为司法部门公正执法提供可靠依据;共完成价格认定1257宗,认定总金额5231.2万元。因不符合价格认定条件而不受理价格认定案件242宗,需补充材料才能价格认定案件2宗,为司法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提供价格依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清理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取消、停征、放开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和服务价格政策,不断规范收费行为,优化我区收费环境。
4.统筹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安全文明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节能降耗统筹协调作用。编制《电白区节能降耗“十四五”规划》,全面摸清我区节能降耗底数。认真落实节能工作有关要求,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审批“两高”项目,把控产业发展方向,切实为生态环境“减负”。定期对区重点用能企业和全区公共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节能专项监察和节能执法检查,逐步实现了我区节能监察工作制度化。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出行、绿色学校等创建行动,不断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二是统筹做好成品油市场及充电桩安全工作。定期抽查我区成品油经营和电力企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工作情况,督促各充电设施监管单位及运营企业严格落实成品油及充电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曰常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从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成品油经营活动。区发改、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消防和辖区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严格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全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10月止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车辆35台次,对非法加油点从严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点11家,查扣汽油4.71吨、柴油3.415 吨,抽空油桶一批,有效震慑了违法经营者,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发挥职能、突出优势,粮食与物资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
一是稳供保价,确保粮食市场稳定。为完善长效机制,制定《茂名市电白区粮食应急保供工作方案》。细化粮食安全应急处置程序、流程,明确粮食安全事件分级、粮食安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进一步提升粮食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粮食供应安全。二是加强应急保供网络建设。按照《电白区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本地实际情况,将规模大、声誉好、生产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或管理较规范的企业纳入应急体系范围,并与粮食应急企业签订《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并做好授牌、认定工作,提高我区应急保障能力。三是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根据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推进我区粮食管理规范化,制定、印发了电白区粮油管理制度、《电白区区级储备粮入库验收工作规程》、会同财政局、农发行电白支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储备粮收储、入库、出库、仓储管理等内容和步骤,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油管理机制,强化储备企业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确保储备粮油安全。
6.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积极推进电白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把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制定了《茂名市电白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电白区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工作方案》、《茂名市电白区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从信用体系制度建设角度对社会信用进行支持。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这项工作重点从三方面下足功夫,一是相关行政行为信息、网上公开公示;二是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三是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
(五)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我局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对部门存量规范性文件进行清单化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梳理了截至2023年10月前的规范性文件,2023年以来发改局无规范性文件制定、废止及修改。清理结果已由单位领导审议后,报区司法局。
2.落实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根据区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对外公布清理结果。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有效落实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价格等决策事项的风险评估、专家评审、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和决策科学。严格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专项规划、宏观调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决策事项的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传签等集体决策制度。我局在本年度,天然气价格调整,汉山学校等三间民校教育培养费和住宿费调整都经过合法合规性审查,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2.聘用专业法律顾问。根据区发改局职能职责,与广东奇强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聘请该律师事务所崔璀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项目论证、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政府事务。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对各股室业务流程进行整理,对各股室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作出系统的归纳和说明,绘制出办理程序流程图,并在公示栏及时对外公布,方便企业和项目单位查询。同时加强法制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程序、行政许可实施制度、项目核准制度、项目备案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严格接受内部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及社会监督。在每次出台文件,都在网上征集群众意见,召开价格听证会还邀请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报道,让更多群众知情和参与,诚心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今年以来,共承办并落实政府提案9宗,其中市政协4宗,电白区政协2宗,市人大1宗,电白区人大2宗。今年以来,我局有纪检组监督,有法规股审查,全年没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六)制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我局编制了全年普法责任清单和制定全年普法工作计划,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推进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精心组织普法现场宣传活动。紧盯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粮食安全宣传周、诚信专题宣传等特殊时段和节点,牵头会同区内各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节能、粮食、诚信等主题的普法现场宣传活动,向企业、群众面对面普法。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和参与的主题现场宣传活动1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二是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我局“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覆盖我区各镇(街),在工作经费紧张情况下,编印法律法规读本 5 本共2000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万多份发给企业和群众,保证普法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法治宣传工作,深受群众的肯定。
二、存在问题
区发展和改革局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需要加强法治建设学习;二是需要提高执法水平;三是需要壮大执法队伍;四是执法设备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发改局及区司法局的指导下,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突出出来,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发展部门落地生根,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事业发展、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
一要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站位,充分认清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全局观,精心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工作举措。
二要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一支兼顾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的执法队伍。
四要进一步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全区发展改革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转变执法观念,落实工作措施,不断开创发展改革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不断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茂名市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