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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11 09:44:29 阅读次数:-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茂名市电白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电法治委〔2023〕3号)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电白区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有效贡献。

  在全市2022年度质量工作考核中,我局牵头全力以赴组织开展,电白区得分92.20分,评定为A级等次。在电白区区级机关2022年度绩效考核中,我局荣获政府系统考核一等奖。在电白区2022年度作风建设综合评议中,我局在全区37个公共服务单位中被评为“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在2022年度电白区平安建设考核中,我局被评为“优秀单位”。在2022年度区政务服务工作中,我局驻区公共服务中心窗口被评为“优秀服务窗口”单位。郑晓燕、吴小玲两位同志荣获“优秀服务之星”荣誉称号。在2022年度茂名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我局林仁生、李超明、卢兆何三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全市通报表彰。在全省第二届药品安全公益短视频大赛中,我局报送的参赛作品《安全用妆、与你同行》荣获网络人气奖和二等奖。2023年10月我局药品监管综合改革创新项目(企业开办药店证照一窗通办)通过省药品监管局验收。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学习中深刻领会,在实践中融会贯通,努力为现代化美丽电白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培训。二是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突出法治思维,注重企业视角和需求,从准入准营、营商办事、纠纷化解、服务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三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是组织成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确定责任部门和普法联络员,明确全局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各业务股室根据行业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普法计划和方案。二是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年度述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等制度。三是执行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执法中的释法明理,整理编辑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众发布。四是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普及宣传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五是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市场监管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在职在岗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有关论述精神,提升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全面依法履职,统筹推进严格执法、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我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和解决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全面落实并履行法治建设责任。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茂名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事实方案》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我局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径天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崔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法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了我局2023年法治工作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根据《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我局对全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通过举报培训班、组织参与线上学习、编印学习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执法手册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结合国家宪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主题活动日集中开展普法活动,重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聘请专业律师、教授进行释义解读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2023年我局主要学习宣传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制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等党内法规制度,《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程序法律制度,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实体法律制度等。通过面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广泛、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和素养,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根据电法治委〔2023〕3号《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茂名市电白区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2023年我局主要做好以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积极按省、市部署探索开展审管联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并证、一照通行,从群众办事的需求出发,依托数字政府建设优势、推进数字资源深度共享、电子照章推广应用,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政务服务改革新模式。解决准入准营多头审、多环节、流程繁、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实现服务行业有宽度,服务领域有深度,服务群众有温度。(目前是试点城市先试先行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以便民利企、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持续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容缺受理、“全城通办、审核合一”、“即来即办”、“省内迁移通办”等改革措施,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登记注册进一步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截至2023年10月31日电白区市场共有主体102069户,同比增长35.95%;其中企业15591户,同比增长22.55%;个体工商户84888户,同比增长39.46%;农民专业合作社1590户,同比增长6.71%。
    (二)健全清单化履职机制。我局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广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善权责清单公开,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照省级、市级清单编制本地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今年,本部门实施清单177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99项、公共服务事项14项,依申请6类事项149项,依职权3类事项1609项。通过广东省政府服务网网上服务窗口向群众公示所有实施清单、权责清单事项的基本信息、实施主体、服务范围、条件限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信息、服务信息、咨询投诉和法律救济途径等,同时公示群众办件信息,其中网上办理实施清单163项,其中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办理事项40项,指尖办事项数27项,省统建小程序25项,粤省事25项,省统建APP 3项。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通过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切实降低企业群众办事制度性成本。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2023年,我局政务服务优化95.36%,群众办事时间减少20.55日,平均跑动次数0次;即办件98项,达98.99%,平均提交材料4.98份,减少0.79份;全程网办99项,覆盖率100%;跨城通办102项,占比68.46%;一件事实施清单54项,群众平均少报材料0.13份,快办时间提升55.47%,减少1.31日,累计减少误工费8786.25元。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竞争政策抽查机制,加强常态化抽查,开展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特别是开展购车补贴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提示工作。发挥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压实政策制定机关自我审查责任,做好购车补贴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自我审查工作。三是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以“拥军惠军”名义开展违法经营活动、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90多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560多个次,暂未发现以“拥军惠军”名义开展违法经营活动,办结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宗,罚没3800元,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所有行政执法结果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监督抽查。我局将“行政执法案卷抽查”作为重点工作项目抓,推动执法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通过自查及配合上级部门抽查的方式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日渐规范,水平明显提升,案卷质量总体较好,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裁量适当、适用法律正确。三是规范应对行政复议。我局健全行政复议答复机制,明确应对行政复议内部职责分工,由法规股主办,对应业务所属片区市监所协办,互相沟通协助,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加强与区政府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答复格式,高质量完成行政复议答复。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41宗,按时答复率100%。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深化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应用。我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均依照“粤执法”中纳入的执法事项进行,所有作出的行政执法结果均通过“粤执法”向“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二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实心惩戒工作机制。我局健全完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一单两库”动态调整,筹划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推进有序开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严格按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依靠并充分运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确保依法实施,同时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加强协调配合。依托省分级分类监管系统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信息同步双随机系统,对检查对象按A、B、C、D类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定向抽取,实现“信用分类+双随机”的抽查监管方式,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名单的企业,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较好地防止了“任性监管”、避免了“人情监管”,跨部门抽查极大提升了监管效能,跨部门联合抽查适应基层监管需求,工作机制得到高效运转,监管效能得到极大提升。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案例。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今年来我局发布典型案例7宗,包括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类型,通过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引领、示范、推动市场经营者进一步知法懂法守法,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市场监管法治工作的贯彻落实。
    (六)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一是依法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我局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内市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粤市监协调〔2022〕580 号),以及市局工作部署,我局及时调整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措施,继续加大对冷库的监管力度,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辖区内相关市场主体积极配合“乙类乙管”政策在我省落地落实,根据有关防控指引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引导相关重点人群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检查,督促市场开办(经营)者做好环境卫生消杀工作,优化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内控管理,做好人员健康监测,督促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强化内部疫情防控,降低场所内病毒传播风险。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463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12个次,各市场已基本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是加大涉疫商品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2023年来辖区内没有发生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行为发生。

  (七)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一是加强药品日常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全面开展书面自查。完成零售药店主体责任自查412家、医疗机构自查569家,自查完成率100%,暂无发现企业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全面加强对零售药店及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检查疫苗、特殊药品、血液制品、中药饮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医保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和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等品种,并将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广东省智慧药监平台。此外,强化特殊药品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药品监管,配合公安部门禁毒工作经常化、深入化,着力防范此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立案查处药品案件1宗。二是严格疫苗生物制品质量监管。对辖区1家疾控中心和3家疫苗接种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规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检查中存在各类问题,规范储存、运输疫苗,最大限度消除了疫苗使用质量安全隐患。同时,检查了有生物制品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51家。三是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共出动655人次,检查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62家次,责令整改9家次,已完成整改9家次,检查中发现1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擅自变更仓库,已移交稽查立案查处;共出动了495人次,检查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65家次,整改3家次,及时消除风险隐患3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宗,正在查处中。对区人民医院按照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的冠脉支架、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和中医院采购的人工关节等开展了重点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化妆品日常监管。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2家次,发现问题2家次,均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对301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责令改正36家次。 五是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用品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我局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监管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底数,对网络销售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开展有针对性地监测。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288人次,检查网店 906个次,检查电子商务平台1个,核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监测系统移送线索2条,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八)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做好人事监察,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我局紧密联系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力防止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设置了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举报信箱,并在电白区政府网发布公告公开信访举报电话、信箱,全渠道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主体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线索。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出现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二是做好行政效能监督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90多件有关干部和部门行政执法的效能件,经核查,其中大部分是投诉举报人(消费者)对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不够理解造成误解的情况,针对该情况,我局派专人深入沟通协调,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同时督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注意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及时与群众沟通,积极普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进本单位的作风建设不断深入、作风进一步好转。

  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能力素质还需提高。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数量多,工作量大面宽,干部的工作思路、创新意识、知识储备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基层监管力量仍十分薄弱。行政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与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需要不相适应,未能有效开展工作,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

  三是执法监管力度还需加大。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衔接不够紧,各领域执法办案存在不够平衡的问题,列入全国全省的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较少。

  四是部门协作联动还需深化。在食品药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面,存在部门之间衔接不畅、协调配合不顺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完善联动机制。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二是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优化服务,加强监管,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建设,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强化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良好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主体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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