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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12 16:08:16 阅读次数:-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电白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努力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3年,区民政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2023年9月16日,区民政局党组召开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题研讨会,再次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讨论交流要自觉把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切实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坚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通过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系列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民政法治深入实施,落细落实,为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三)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制订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我局成立了以主职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职领导团结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尽心尽力,勇于担当,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不仅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而且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与能力的培养提高,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中,使我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理性、谨慎地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依法决策管理。一是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茂名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二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我局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事前法律咨询,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再通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方可执行。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水平,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不断规范和监督行政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2、加强民政行政执法。一是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把评查工作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和依法行政考评要求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民政业务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2023年,我局对区级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5个社会组织进行了检查。三是积极应用茂名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理执法案件。2023年9月26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应用茂名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录入行政检查案件,到养老服务机构现场开展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

  3、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我局及时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职责的行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4条。二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在电白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将民政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截至2023年10月31日,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6条。

  4、完善行政问责。我局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单位的监督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完善权力运行问责机制,规范问责主体、问责范围、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使行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对行政执法中出现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依法依规追责。截至目前为止,我局未收到行政执法方面投诉和举报。

  5、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普法学习。我局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市民政局和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线上学习法律知识,在学法系统线上学习并在学法平台上进行考试。二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2023年,我局组织了5名公务员参加了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5人都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三是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扎实推动《茂名市电白区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茂名市电白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促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6、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各股室和直属单位根据职能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宣传涉及民政的法律法规。2023年6月19日,电白区救助站在水东街道东湖公园举行主题为“科技赋能筑大爱,温情救助守初心”的“开放日”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广告宣传车辆1辆,悬挂宣传标语2条,制作展板3个,现场发放宣传手册300份、宣传袋300个、宣传小礼品300份,让广大群众知晓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了解救助法规政策、救助原则、求助途径、救助内容等。二是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知晓度,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2023年5月26日,我局积极参与由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主办在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开展民政政策进村(居)活动。2023年3月22日至3月25日,我局组织27台车辆悬挂醒目标语、装备车载扩音器播放语音,其中部分车辆装备LED屏幕滚动文字,分为三组,采取多分支巡回宣传方式,深入全区21个镇(街道)的城区、圩镇、村庄等地,随宣传车志愿者、社工向群众派发移风易俗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祭扫防火、保护环境和文明祭扫等知识。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我局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制发程序,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所设定事项不得超出民政部门的职权范围。在拟制规范性文件时能够做到广泛听取意见或者进行听证,报送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制度及备案审查制度。

  8、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我局积极推进广东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动态调整民政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要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民政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制度落实;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

  9、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我局发挥法律顾问在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作用。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提高复议应诉工作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做好执法案件统计上报工作,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上报备案制度。截至目前为止,我局没有被复议机关或法院撤销、变更、责令限期履行、确认违法或无效等案件。

  10、依法有效化解信访事项。一是建立信访事项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股室、直属单位把信访事项进行排查梳理,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认定准。二是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中合理合法的诉求要依法按政策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消除其不切实际的想法;对已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仍坚持写信或无理取闹的,要依法做好终结备案工作,跟进做好后续工作,以终结促化解;对既写信又上访的老信访户,已纳入信访积案化解的要按信访积案化解的部署要求,力争妥善化解。

  11、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我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在法律框架下由全体村民(居民)共同制定、共同遵守的一种制度约定,充分体现了广大村民(居民)的共同意愿与利益,将“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树立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房管控”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修订过程中,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广泛达成共识,引导群众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

  12、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一是将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进一步完善党对社会组织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二是在社会组织领域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三是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自律公约,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四是加强对社会组织完善章程的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五是积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下发了《关于排查报送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如实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社会组织,压实社会组织监督属地责任,长效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工作,大力宣传社会组织政策法规,清理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法治建设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没有很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二)法治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法制机构及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性有待提高。

  (三)行政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工作人员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还有偏差,觉得民政工作面对的是困难群众、老年人等群体居多,采取口头劝导多,运用行政手段少。

  (四)普法宣传教育效果还有待加强。我们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但宣传范围不够广、知晓度不够高、普法效益不够高。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区制度,强化执法力度,深化依法行政教育,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提高全局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管理水平,为推进全区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茂名市电白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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