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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18 14:52:36 阅读次数:-

  2023年,电白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全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政治根基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轮训的必修课,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报告会等方式,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并指导各镇(街道)抓好辖区内的集中轮训工作。三是制定实施《区四套班子领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开展“深调研”工作方案》,围绕全区发展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领域集中深入开展“深调研”工作,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到全区建设的具体安排中。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常态化推动各镇(街道)、各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重点课程。2023年,全区各镇(街道)、各单位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约50场次。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3年“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并组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师资库,常态化开展专题宣讲活动。三是坚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媒体,精心策划、同向发力,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坚持以职责使命为中心,发挥第一责任人领导作用

  1.深化全面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今年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8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4次,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楼盘、非法牛蛙养殖、非法搅拌站、禁养区海水养殖等问题整治。

  2.带头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认真学习研读文件内容、准确把握要求,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重点内容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确保持证上岗。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全区领导岗位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领取行政执法证,确保领导岗位的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确保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具有正向示范效应。

  4.加大工作力度。将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我区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进行专项督办,进一步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今年来,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现场述法4人,书面述法73人。

  (三)坚持以目标结果为导向,狠抓工作落实

  1.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公布、清理工作。2023年,审核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份,并通过《电白区人民政府公报》、政府信息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区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2份,报备率100%。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并在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需由区司法局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方能提交上会研究。三是健全公职律师履职尽责机制,当好法治政府“参谋助手”。截至12月上旬,区司法局公职律师参与陪同区领导信访接访13人次,参与涉法涉诉会议或重大涉法事项会议108人次,审查文件共计362份,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69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3份。四是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决策时积极听取律师意见,进一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目前,我区已有30多个党政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其中区政府聘请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全区重大行政决策、招商引资、行政执法、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核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2.打造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环境。一是持续推进“两减一即”,降低准入门槛。目前,区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98.9%,时限压缩率95.6%;全区梳理出“容缺受理”事项达331项,12个单位111项事项通过精减审批环节和所需材料实现流程优化和效率提升。二是开展延时服务以及设立“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建立健全“办不成事”问题受理、转办、反馈、整改机制,对企业和群众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未能成功的情形进行收集,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以“为企业和群众高效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加快推进“一件事”主题应用,企业开办“一表一窗”系统上线运行、设立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受理专窗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目前,我区已梳理146项“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线。四是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基于办事场景的个性化主题式导办服务。截至11月30日,我区已设置办理项导办共1899项,材料导办共2361项,一件事导办共142项。五是扎实推进做好“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覆盖工作。全区21个镇(街道)和338个村(社区)安装“粤智助”自助机共385台,行政村覆盖率100%,镇(街道)覆盖率100%。截至11月30日,电白区“粤智助”平台累计业务量为539555笔,累计接入事项数250项。六是积极推广应用“粤商通”平台,通过“粤商通”平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企事业小额贷款、企业开办等各种业务,涉及企业年度报告,员工健康申报、企业查看员工健康数据等。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镇(街道)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录力度。2023年,21个镇(街道)录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20名,全部用于补充综合行政执法岗位。二是动态调整下放给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收回39项镇(街道)无法承接的区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前镇(街道)保留实施的政执法事项共133项。三是强化落实“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环节。全区共44个行政执法主体使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事前和事后信息,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135份,实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区法制审核备案总人数为151人。四是开展内容丰富的专项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每月组织镇(街道)执法队长、区直单位法规股股长参加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培训班,目前已组织培训班共5期,通过以会代训、以案说法等形式培训相关人员共计360余人次;联合6个下放行政执法职权的区直单位举办业务培训班,组织21个镇(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执法中队队长(负责人)、业务骨干共120人参加。五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截至12月上旬,我区共组织36个行政执法单位344人通过法治教育网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先后组织7 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3年,经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人数338人。经统计,全区领取行政执法证共计1781人。六是常态化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今年共抽取21个镇(街道)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个区直行政执法单位本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共计161件进行评查。收集整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对案卷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全区通报,并要求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对照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七是强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大目标,通过现场培训、实操指导、数据通报等方式,督促指导全区40个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平台实时办案。截至12月上旬,我区利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时办案1206宗,其中行政检查1061宗,行政处罚130宗,行政强制15宗。八是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指导行政执法单位直接适用上级系统已制定的减免责清单,并将适用的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处罚、免强制等清单在网上向社会公开。九是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编制2023年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全区共有3项涉企检查事项纳入“综合查一次”清单,共涉及6类共同检查对象、3个区级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大大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和干扰,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健全多元有效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日活动和领导干部到所挂钩的镇(街道)下访活动。截至12月上旬,区领导到区信访局接访群众共112批191人次,到基层镇(街道)下访接访群众共99批122人次。二是严格执行区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制度,每季度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全部落实区领导包案化解。截至12月上旬,我区共落实区领导包案4期,包案176宗,目前化解率93.8%。三是打造“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完成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使近两百万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截至12月上旬,依托公共法服务实体和网络平台,共调处纠纷3214件、排查纠纷317件、预防纠纷48件;办理法律援助1510件;办理各类公证2259件;接待群众来访和电话咨询6500余人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8540人次、出具法律意见62份、开展法治宣传3444场次、化解矛盾纠纷63宗、提供其他法律服务2054件、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四是加大排查力度,化解社会矛盾。2023年,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81次,共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89件,预防纠纷27件。我区共调解矛盾纠纷2516宗,调解成功2466宗,成功率达98%。五是加大指导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度,成立电白区沉香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沉香行业有关调解业务指导,帮助沉香行业破解法律难题、化解香农纠纷。六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制定《电白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工作方案》,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化解行政纠纷,在法治框架下把更多的行政纠纷引流到行政复议的法律渠道来解决。截至12月上旬,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6宗,受理130宗,不予受理16宗,作出结果109宗。其中维持37宗,撤销、责令26宗,驳回11宗,确认违法16宗,终止审理19宗。七是逐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行政诉讼应诉过程中切实做到积极答辩、准时出庭。截至12月上旬,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83宗,其中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27宗,以职能部门为被告的案件39宗,以镇政府为被告的案件43宗。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81宗。

  5.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制定《电白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组织各镇(街道)、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领导或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到法院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全面了解庭审程序,实现以案促学。三是开展2023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活动。目前,全区干部职工约2.4万人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参加学法考试。

  6.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权利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与政协的民主监督,推动落实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2023年,承办市人大建议30件,独办1件,主办5件,分办1件,答复率100%;承办市政协提案92件,主办3件,分办1件,答复率100%;承办区人大建议44件,承办区政协提案105件。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472条,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1条,更好地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获取的水平;在法定期限内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受理有效依申请公开件70宗,办结率100%;按时答复网上留言,全区受理留言182条,其中上级指派留言57条,区内受理留言125条,所有留言均依法依规答复办理。三是用好“两法衔接”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刑事司法权的运行,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维护司法公正。2023年,电白区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数据6件,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立案5件。四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4月1日前,通过报刊、网站将单位的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2023年,全区共有46个单位将2022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通过区政府网站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专栏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均衡。镇(街道)之间、区级部门之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主动谋划不多,工作缺乏系统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网络巡检情况的通报》中通报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我区个别镇(街道)报告内容与上一年度报告内容雷同较多。

  (二)依法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部分镇(街道)、区级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履行法定程序不到位,法制审核把关不够严,没有充分调动法律顾问进行参与,常常在未经过法律顾问充分研究的情况下,直接报送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致使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不够硬。部分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行政执法存在“宽松软”的现象。部分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薄弱,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少,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没有专编专用,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还不够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的新要求。

  (四)行政执法平台应用较落后。部分镇(街道)、区级部门对落实运用行政执法平台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仍存在线下办案的情况,导致我区行政执法平台办案数量增长率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带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十四五”规划,以上率下,推进法治政府全面建设。

  (二)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提高各镇(街道)、区级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推动镇(街道)之间、区级部门之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均衡发展。对省委依法治省办网络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指导,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继续强化推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备案和监督。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及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在推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中的专业作用。严格履行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做好合法性审查、依法对外公开等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果。

  (四)继续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优化行政执法培训内容,继续加大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切实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做到“实体程序并重”,确保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合力形成、制度规范。

  (五)继续强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各镇(街道)、区级部门要以加强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推广为抓手,进一步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同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定期通报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情况,确保我区行政执法平台使用率和办案率有提升。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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