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的规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相关材料的通知》要求及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相关材料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马上部署落实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及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2024年以来,我局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扩大)会议、支部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为确保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入脑入心,我局制定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通过“第一议题”学习10余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目标、新举措。
(一)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区信访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全面准确学习把握核心要义,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
(二)组织领导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之光党最为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信访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是压实责任体系。制定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法治实践方面
一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把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信访工作的主线,全面推行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完善访诉分离和访调结合机制。制定相关意见和流转图,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协调解决,同时坚持访调结合,通过调解等方式化解信访矛盾。
(四)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制定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推广使用法治化“路线图”,把全区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围绕《信访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确保信访工作制度规范、系统完备、高效运行。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024年度,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之光积极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组织制定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五个法治化”,纳入学习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亲自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之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信访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信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之光担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全局法治创建工作的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党组会议、支部会议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和交流研讨。我局2024年先后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2次,专题学习活动6场。
二是组织全员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区信访干部参加2024年网上普法教育学法用法考试,人员参与率和通过率均达100%。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三)规范决策程序,依法科学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切实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分层级组织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我局分层级组织了3次受理办理法治化专题培训。
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在信访接待场所张贴法治信访“路线图”和各领域“导引图”,摆放《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等相关资料,对来访群众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发布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依法治访,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区信访局始终将法治思维贯穿于信访法治化全过程,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信访工作中,加强依法治访,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多元调解格局,全区21个镇街338个村(居)委会建立村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点,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阶段,推动有理访的解决,依法打击无理缠访闹访。今年以来,我区依法打击违法信访人50人次,其中训诫教育27人次、行政拘留6人次,刑事拘留1人次,审判判决16人次。
(二)依法规范受理,提高一次性化解率。我区开展初信初访化解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及高质量办理水平,降低重访率,为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期办理信访事项,确保不逾期,以及提升承办单位规范办理水平,发出提醒函20份,进行系统抽查评查3次。同时,为有效把矛盾纠纷吸附化解在区一级,我区建设了电白区信访局局长信箱,并挂在电白区人民政府网站,接受群众投诉,第一时间推动化解。今年以来,我区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时答复率100%,一次性化解率92.24%。
(三)落实责任保障,推进监督追责。区信访局把明责、尽责、追责贯穿于信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层层推进、落实落细信访工作监督追责法治化,不断强化信访部门监督责任,同时,成立跟案督办工作小组,通过会议、书面、现场督办等方式分片催办、督办。同时,适时召开推进会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听取承办单位汇报,逐案会诊,共同研究化解方案,有效推动了信访事项化解。今年以来,国家信访局督办信访事项共33件,已上报办结21件,化解率76.19%;国家信访局督办受理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共43宗,申诉求决类不规范件35件,已化解并上报办结30件,未上报办结5件,化解率85.71%。
(四)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为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教育工作,以及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2024年4月9日在区党校中青班上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了培训,在区信访局接待场所放置了《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等宣传资料,提供给来访群众取阅,有效提升了《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知晓率,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存在问题
尽管区信访局在推进法治作风建设及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部分信访群众信“闹”不信“理”,“唯大唯上”,尤其是之前吃过甜头的群众更是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带动了周围一部分人。同时,《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衔接处理,但是实际上没有太顺畅。
(二)依法分类处理推进不快。少数单位职责清单制定不全,掌握不够,导致法定途径诉求不知如何办理。同时,部分特殊疑难信访事项或涉及职能交叉、或管辖责任不明、或人事分离,责任主体难以甄别,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依法治访打击力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越级上访或缠访闹访的信访群众获得了不当利益,同时,对无理取闹、非法信访者打击不够及时,不够有力,致使他们有恃无恐,出现多次签订息诉罢访书后又不断重复信访现象,甚至个别被拘留出来后仍不悔改,继续通过越级进京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给属地党委政府施压的现象。
五、下一步措施
(一)加大对《信访工作条例》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力度。为来访人员答疑解惑,提高用法律维权意识,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理性如实反映问题。
(二)建立健全督办通报约谈机制。对落后镇街或区直单位,由区分管领导约谈镇街或区直单位主职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对履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次性化解率偏低、重复信访突出、进京访频发的,将视情启动将启动“三项建议权”,提出或追究责任的建议。
(三)加大对缠访闹访、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信访、聚集滋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处置。选择一些违法信访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有力震慑各种违法信访行为,切实维护良好信访秩序,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茂名市电白区信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