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白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法治建设与民政工作相结合,有序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我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在二十届二中全会学习方面围绕“筑牢政治根基、服务发展大局、促进公平正义、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基层治理”等五个方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维护公平正义,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方面围绕“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五方面进行学习,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学习方面全面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主要围绕“十五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一系列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等进行了认真的学习。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核心内容,强调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关键抓手,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始终,全面融入法治民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系列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民政法治深入实施,落细落实,为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5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制订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局党组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政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我局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列为学习内容,强化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我局组织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我局聘请执业律师作为单位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风险防范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实现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覆盖,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水平,不断规范和监督行政活动,防止出现用法不当等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严格执行民政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普法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普法培训和学习。我局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市民政局和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线上学习法律知识,在学法系统线上学习并在学法平台上进行考试。二是加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综合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三是积极组织公务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我局通过加强普法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营造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三)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完善执法程序。按照《广东省民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开展行政处罚,对照《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广东省民政部门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清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二是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把评查工作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和依法行政考评要求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四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我局及时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将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责的行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2025年,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0条。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2025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多条。我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依法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及答辩,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
(五)加强排查,依法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一是建立信访事项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股室、直属单位把信访事项进行排查梳理,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认定准。二是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中合理合法的诉求依法按政策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消除其不切实际的想法;对已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仍坚持写信或无理取闹的,依法做好终结备案工作,跟进做好后续工作,以终结促化解;对既写信又上访的老信访户,已纳入信访积案化解的按信访积案化解的部署要求,力争妥善化解。2025年,我局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
(六)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1月份,区民政局会同教育局、市监局、工商联等业务主管单位在电白区春华学校阶梯会议室召开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专题会议;2月份在六韬珠宝园区召开社会组织财务工作规范化培训会议;4月份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全区社会团体规范化管理及党组织覆盖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工作深入覆盖社会组织380多家,印发指导文件、办事指南等材料1000多份。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区委、区政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落实,统一部署,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区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定期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个案处置协调会、通报会,明确重点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责任。协调各镇(街)、公检法、司法、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单位对特殊未成年人个案进行分类处理,对个案受害人进行探访、慰问,针对性解决未成年人有关疑难问题,切实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
3.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力度。①2025年4月1日起,区民政局开展为期3天的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巡回宣传活动,由28辆宣传车分为三组,采用多分支车队巡回宣传方式,走遍电白全区22个镇(街)的城区、圩镇、村庄等。宣传活动以宣传“平安清明、文明祭扫”为主题,倡导推广现代低碳、文明祭扫的方式,推行骨灰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活动。②5月27日,电白区在观珠镇电白第六中学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法律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活动由市、区民政局联合举办,区委政法委等单位协同参与,旨在构建“法治保障+心理关怀+社会参与”的立体化保护体系,提高市民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工作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儿童群体的良好氛围,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健康成长。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思想的理解仍停留在概念层面,对民政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学习还不够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法治队伍比较薄弱。民政业务工作量很大,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还较薄弱,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宣传教育效果还有待加强。我们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但宣传范围不够广、知晓度不够高、普法效果不够好。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与群众日常生活的贴合度不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六、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与民政领域工作实际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让干部职工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形成全局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关注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扎实推进民政普法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深挖民政服务对象特点,加快民政领域法治文化创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注重实践中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的实践作用。
茂名市电白区民政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