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陈村街道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和实践要求。带领班子成员专题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
2.规范依法决策程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驻村律师制度、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通过政务公开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对年度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确保决策依法依规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1.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要求,完成街道办事处履职事项清单梳理,明确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九大类126项权责事项,形成标准化权责运行手册。深化扁平化管理改革,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协同机制,将市场监管、环境卫生等领域多项执法权限纳入属地管理范畴,实现基层事基层办。全年动态更新权责清单1次,对冗余事项进行清理,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显著提升。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建立企业法治需求清单制度,组织法律顾问、驻村律师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供合同审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化解法律风险。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驻村律师制度,配备2名驻村律师,参与各项重大决策。建立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程序和标准。
2.强化决策执行监督。健全决策执行跟踪反馈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通过政务公开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立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机制,对年度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确保决策依法依规落到实处。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配备执法人员20名,统一执法装备及文书标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制作执法公示信息14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次,执法全过程记录覆盖率达100%。建立专业化培训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培训8场次,涵盖公共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内容,执法人员年均培训时长均达60学时要求。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执法质量。
2.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备案制度,对辖区11家企业开展联合检查11次。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整治,重点排查“任性执法、乱罚款”等突出问题,通过自查自纠、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首次轻微违法的企业采取劝导教育措施,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3.强化执法监督与数字化建设。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制度,严禁下达罚没指标,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动态监测机制,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宗,无类案不同罚、小过重罚等情况。深化“粤执法”平台应用,全面使用茂名市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办理案件,实现案件受理、调查、决定等全流程线上运行。依托平台开展执法风险预警,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智能化监督全覆盖。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建立“六个一”信访工作机制,即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份会议纪要、一套化解方案、一组稳控措施、一本工作台账,实现信访事项闭环管理。推行首接首办责任制,2025年受理群众来访事项27件,上级交办信访事项54件,均按期办结。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作用。按省、市部署,依托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配备工作人员4名,规范设置调解室、接待室等场所。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应出尽出”原则。出庭前组织法律顾问、业务骨干开展案情研判,制定应诉方案;庭审中积极配合法院调查,主动回应争议焦点,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
3.健全矛盾纠纷联动机制。整合信访、司法、公安等资源,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吸纳法律顾问、退休干部等人组成调解队伍。建立“网格排查+部门联动”预警机制,在6个村委会设立专职信息员,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矛盾风险源头预防机制,对征地拆迁、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设立法治议事厅,组织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决策,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法治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1.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0场次,组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规测试2次,考试合格率100%。加强执法人员与村干部法治培训,举办专题讲座8场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入户走访、抖音短视频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12场次,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
2.完善推进机制与示范创建。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通过街道官网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照创建标准梳理任务并进行整改提升。对标省、市、区部署,开展“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收官自查,总结成效和查找不足,针对性制定“十五五”时期谋划方案,明确各项重点任务。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凸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基层执法的关键力量,当前配备执法人员较少,人员规模与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严重不匹配。随着上级部门持续下放执法权限,涵盖市容管理、市场监管、民生服务等多个领域的执法事项不断增加,平均每名执法人员需承担多项不同类型的执法工作,日常巡查、案件处理、应急响应等任务叠加,常出现“分身乏术”的窘境。尤其在生态环境监测、安全生产排查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现有执法人员多为综合管理背景,缺乏专业的检测设备操作能力、环保法规深度解读能力及安全生产风险识别技能,面对企业排污隐蔽化、设备安全隐患复杂化等问题时,往往难以精准判断、高效处置,导致部分执法工作流于表面,无法形成有效监管震慑。
(二)法治宣传深度与精准度不足。街道当前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仍停留在传统模式,以超市、农贸市场等区域发放宣传手册、举办通用型法律讲座为主,形式较为单一。对于青少年群体,他们更易接受短视频、互动游戏等年轻化普法形式,传统讲座吸引力不足,导致法律知识难以真正入脑入心;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普遍关注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拖欠维权、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但现有宣传内容多围绕通用性法律条文,未聚焦其高频需求,且宣传渠道多集中在社区内部,未能覆盖工地、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场所,导致普法效果大打折扣,部分群体仍处于“法律知识盲区”。
(三)决策公众参与实效性有待提升。在街道重大决策事项推进过程中,个别项目的公众参与环节存在“形式大于实质”的问题。例如部分涉及社区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决策,虽通过公告栏张贴通知等形式征集意见,但公告发布时间较短、宣传范围有限,许多居民未能及时知晓参与渠道;意见征集后,缺乏明确的反馈机制,居民提交的建议既未收到书面或口头回复,也未在决策调整中看到意见采纳的痕迹,导致居民参与热情逐渐降低,“说了也没用”的想法普遍存在,最终使得决策难以充分反映民意,甚至可能引发后续的矛盾纠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主动对接区司法局等区直部门,建立“区街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每季度邀请区直部门业务骨干下沉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围绕镇容管理、违建查处、市场监管等高频执法领域,通过“现场教学+实战演练”模式提升街道执法人员现场处置、证据固定、文书制作等专业能力,不断提升街道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阵地,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重点加强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法律的宣传。
(三)完善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对未采纳的意见说明理由;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列席街道班子会”等机制,提升群众参与度。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陈村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