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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25 15:17:18 阅读次数:-



2020年电白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保障,并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全区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局高度重视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坚决落实区政府、市局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出台了局党组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区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制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核查、同考核。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立完善了行政决策和内部会审制度,成立土地出让、“三旧”改造、土地征收、土地执法、不动产登记等会审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用地审查、规划审核、土地使用权出让、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等事宜实行集体研究、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对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进行深入分析,强化了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民主性和合法性。

(三)完善行政争议化解制度,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1、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认真遵守《行政复议法》,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质量。认真执行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2、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按时换发新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加强对执法行为事前、事中监督入手,预防和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3、是引导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切实把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4、是推行土地行政决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强制执行案件组织实施责任主体,为区政府实施行政决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破解了违法案件执行难问题。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权力监督 。1、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回避、调查取证、告知、审查、送达等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部执法人员通过了执法证资格考试。2、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职能、执法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新平台,及时发布自然资源政务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3、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把行政权力项目和运行流程全部纳入行政权力项目库,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问责清单和纪检监督清单,将责任层层传导、分解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做到履职有依、问责有据。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重大责任事故、事件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国土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做到计划安排科学,经费保障充分,检查督导有力,总结上报及时。二是在各基层所全部设立普法联络员,扩大普法宣传面。三是在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依法行政总体水平尚有待进—步提高。

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担起原国土、林业与海洋业务,行政任务加重。但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所不足。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发展不平衡。尤其是镇()、街道分所,各类行政、下沉执法事项尚未厘清,依法行政总体水平尚有待进—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尚待完善。机构改革后,我局行政权力更加集中,原来分散的行政管理职能的整合,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的进一步优化和精减,以及批后管理、执法监督的落实,是目前依法行政所要解决的问题。

()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由于机构改革,我局工作人员、岗位进行调整、轮岗,产生了对一些业务的不熟悉的问题,特别是基层所执法人员不足,对行政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区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强化法制监督,加强法制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四)顺应机构改革需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办案质量。

(五)加大涉土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建立健全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应复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依法出庭应诉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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