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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20 16:19:13 阅读次数:-

  政策原文: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的通告

  为加强对孔明灯、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止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平衡公共安全和群众需求,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茂名市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决定》(茂府规〔2024〕13号),电白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电白区的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会同茂名市电白区应急管理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并起草了《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的通告》。

  一、制定背景

  《茂名市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规〔2022〕1号)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我市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区域。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实际情况,2024年12月28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对《茂名市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规〔2022〕1号)进行了修改,并发布了《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茂名市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决定》(茂府规〔2024〕13号),条文其中增加了一条内容:“茂南区人民政府、电白区人民政府可在本通告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当扩大或增加禁燃区域。”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活动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非法燃放烟花重大爆炸事故,全力确保我区治安稳定。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会同茂名市电白区应急管理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并起草了《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的通告》(下面简称《通告》)。

  二、《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共七条,主要阐明《通告》的制定目的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禁限燃范围以及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违反《通告》的法律责任等。

  (一)关于孔明灯烟花爆竹禁限燃范围。《通告》第一、二、三点明确了孔明灯烟花爆竹禁限燃范围,指明是在市政府明确规定的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的基础上对我区的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进行了扩大和增加:

  1.目前我市(含电白区)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茂名市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决定》(茂府规〔2024〕13号)规定,我市(含电白区)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为:在市区(含市区范围内的农村)及茂名石化公司原油、成品油、化工产品、液化气储存重点防范区域周边,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禁止范围:迎宾大道(水林路)——包茂大道南—寨头桥至墨胶桥海岸线(含栈道)——墨胶桥至水东湾跨海大桥海岸线——南海大道—润海南路——海滨二路——滨海绿道—绿海路——下里南路—慧城三街—智慧大道——工业大道南——高新大道——西部快线——环市西路——油城一路——原省道S291线——南排大道——环市北路——环湖路(露天矿生态公园)——红旗路——大塘西路——茂苍路(县道X612线)——茂高快线——茂羊路(原省道S372线)——三桥街——茂东快线——潘州大道——沈海高速(G15)——迎宾大道(水林路)。在茂名石化公司滨海北山岭油库、港口一区油库、金塘供气站、茂名市中油王港石化有限公司等区域围墙外1公里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5公里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

  2.在市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的基础上,扩大和增加禁限燃放区域。

  (1)扩大电白区南海街道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扩大后,南海街道的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墨胶桥至水东湾跨海大桥海岸线(含栈道)——水东港海岸线——牛母石海岸线——中国第一滩海岸线——虎头山海岸线——绿海路——慧城三街——智城大道。

  (2)增加电白区旦场镇、陈村街道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

  ①旦场镇的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水东湾跨海大桥——环城东路——清福港大桥(含桥)——中油王港石化有限公司海岸线——水东港海岸线——水东湾跨海大桥。

  ②陈村街道的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包茂大道南——G228国道——进港大道——陈村码头(含码头)——海岸线——海滨跨海大桥(含桥)——海堤路——G228国道。

  (3)原油、成品油、化工产品、液化气储存重点防范单位库区禁燃区域(在以下库区围墙外1公里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5公里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

  ①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

  ②茂名海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各成员单位的职责。通告第四点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茂名市电白区应急管理局、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电白区消防救援大队及茂名滨海新区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从而确保禁燃措施落实到位,禁燃工作取得成效。

  (三)关于违反《通告》规定的法律责任。通告第四点对违反《通告》作出了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关于遵守《通告》义务。《通告》第五点明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通告》。第六点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可以劝阻和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咨询途径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或者通过电话进行咨询(0668-55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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