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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白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9-26 09:34:37 阅读次数:-

  政策原文: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白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推动我区分布式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区制定出台《电白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二、文件制定依据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指引(第一版)》、《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粤办函〔202492号)、《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粤办函〔202492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明确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定义分类(《方案》第一大点)。与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相同,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四类。

  (二)明确项目备案的材料及要求(《方案》第二大点)。一是明确了不同备案主体以及所需的材料。二是明确了电网承载力核查要求。

  (三)明确规范、建设、验收并网管理及要求(《方案》第三—六点)。一是从用地、铺设范围、营商环境和归档规范了项目管理。二是从安全鉴定、行业标准、产品要求规范了项目建设管理。三是从风貌高度、建设合法、不宜安装等方面规范了项目建设要求。四是按指导安装、工程验收、并网接入全流程规范了验收并网要求。

  (四)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和安全责任主体(《方案》第七、八点)。明确规定我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安全生产、建设管理、维护维修三方面确定了安全责任主体。

  (五)明确文件适用情况及时间(《方案》第九大点)。明确了《方案》如与国家或省、市新政策冲突时,按上级规定执行,规定了试行期一年,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调整。

  (六)附件。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申请表》、《光伏项目备案承诺书(样式)》、《光伏项目外观、结构施工图纸审核意见书(样式)》和《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以供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工作等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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