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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茂名市电白区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优待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6-17 16:36:55 阅读次数:-

  政策原文: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茂名市电白区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优待政策实施细则》并继续执行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老年人优待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茂名市电白区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优待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自2021年8月7日施行以来,有效保障了本区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的优待权益,政策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鉴于《实施细则》原有效期将至,且承担老年人优待服务的公交运营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经评估,决定对《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进行简易修改并继续执行。

  二、目标任务

  制定并延续《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本区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优待政策的实施流程,明确优待对象、优待标准、办理程序及财政补贴机制,确保老年人凭相关证件免费或优惠乘坐公共汽车,切实减轻老年人出行负担,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3.《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7号)

  4.《茂名市电白区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优待政策实施细则》(电府规〔2021〕4号)

  四、主要内容

  《茂名市电白区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优待政策实施细则》共分六章十九条,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总则(第一条):明确制定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法律法规。

  优待对象(第二、四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两档优待,60至69周岁半价,70周岁及以上免费。

  办理程序(第五至九条):凭身份证(或居住证)及照片到新捷运公司窗口办理“老年乘车卡”。首次办卡免费,遗失补卡费用自理。

  经费补贴(第十至十二条):办卡费用及乘车减免费用由区财政负担,按月拨付;两个经济功能区(高新区、滨海新区)费用由各自财政承担。

  监督管理(第十三至十六条):IC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未带卡须按票价付费。

  附则(第十七至十九条):由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联合解释,有效期五年。

  五、利民惠民有效措施

  《实施细则》的延续和实施,是本区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重要举措,具有以下利民惠民效果:

  减轻老年人出行负担:老年人凭卡免费或优惠乘坐公共汽车,直接降低日常出行成本,鼓励老年人更多参与社会活动。

  简化办卡流程:优化《老年乘车卡》申领程序,方便老年人就近办理、快速领卡。

  保障政策连续性:通过延长有效期和简易修改,确保优待政策无缝衔接,避免因文件到期造成服务空窗期。

  提升服务质量:明确公交运营企业服务标准和监管机制,督促企业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

  六、本次修改说明

  本次仅对《实施细则》进行简易修改,不改变核心制度、优待标准和适用范围,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延长有效期。 原《实施细则》自2021年8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至2026年8月7日届满。经评估,政策内容仍适应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将有效期延长五年,即延长至2031年8月7日。

  (二)变更运营企业名称。 原《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八条中涉及“茂名市电白区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表述,因该企业已于2024年完成股权变更及工商更名,现统一修改为“茂名市电白区新捷运城市交通有限公司”。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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