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1日,尤兆成驾驶鲁Q7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鲁QK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从广州往湛江方向行驶,5时40分许行驶至G228线6399KM+200M灯控交叉路口(旦场镇红绿灯路口路段)路段,因不按交通指示灯(冲红灯)通过路口时与相对方向按灯控指示正常左转弯通过路口由郑*驾驶并搭乘陈*的粤KD25**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郑*、陈*受伤,郑*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区人民政府批准茂名市电白区“2·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鲁Q7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使用性质:货运,车辆型号:欧曼牌/BJ4259Y6DHL-**,车辆识别代号:LRDS6PEB6
NT50**,发动机号:774785**,强制报废期止:2037-08-22,检验有效期止:2024-08-30,初次登记日期:2022-08-22,登记住址:兰陵县卞庄镇**北侧(原食用菌科研生产开发中心),车辆所有人:兰陵县**物流有限公司,该车购有保险。经查该车近三年共有交通违法行为2次,没有被盗抢和事故逃逸记录,除该起事故外,无其他事故记录。
2.鲁QK9**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使用性质:货运,车辆型号:锣响牌/LXC9402CC**,车辆识别代号LB996RC3**
LXC0**,强制报废期止:2037-08-22,检验有效期止:2024-
08-30,初次登记日期:2022-08-22,登记住址:兰陵县卞庄镇**路北侧(原食用菌科研生产开发中心),车辆所有人:兰陵县**物流有限公司,该车购有保险。经查该车近三年共有交通违法行为2次,没有被盗抢和事故逃逸记录,除该起事故外,无其他事故记录。
3.粤KD25**号小型轿车,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车辆型号:埃安牌/GAM7001BEV**,车辆识别代号:LNAA1AA2
91V5500**,发动机号:A1203N10523**,强制报废期止:2099-12-31,检验有效期止:2025-01-31,初次登记日期:2022-01-18,登记住址:广东省电白县水东镇**号,车辆所有人:郑*,该车无购买保险。经查该车近三年共有交通违法行为5次,没有被盗抢和事故逃逸记录,除该起事故外,无其他事故记录。
(二)事故当事人情况。
1.尤*,男,汉族,住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镇**村*号,驾驶证号:371324198501**,准驾车型: A2,初次领证时间:2007-07-04,有效期止:长期,事故发生时驾驶鲁Q7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鲁QK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经进行常见酒精含量定量分析,未检出乙醇成分。
2.郑*,男,汉族,住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号,居民身份证号:440923197701**,准驾车型: C1E,初次领证时间:1997-12-11,有效期止:2025-12-11,事故发生时驾驶粤KD25**号小型轿车。
3.陈*,男,汉族,住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居民身份证号:440923199905**,事故发生时搭乘粤KD25**号小型轿车。
(三)事故现场路段情况。
事故现场为G228国道6399KM+200M灯控交叉路口(旦场镇红绿灯路口)路段,设有中间分隔带,双向四车道,道路两侧无防护,沥青路面,路面平整、标志、标线清晰,视线一般,临时灯控指示正常使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2月21日,尤*驾驶鲁Q7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鲁QK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从广州往湛江方向行驶,5时40分许行驶至G228线6399KM+200M灯控交叉路口(旦场镇红绿灯路口路段)路段,因不按交通指示灯(冲红灯)通过路口时与相对方向按灯控指示正常左转弯通过路口由郑*驾驶并搭乘陈*的粤KD25**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郑*、陈*受伤,郑*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交警大队值班领导带领麻岗中队、交管中队值班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管控公路、疏导车辆等现场处置工作。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没有造成道路交通拥堵、没有发生二次事故。经评估,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旦场镇政府、区交警大队等单位安排人员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死者家属情绪稳定,没有引发不稳定事件。区交警大队已对该起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44092312024000**号),尤*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郑*、陈*不承担责任。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尤*驾驶鲁Q7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鲁QK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违反交通指示灯(冲红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的规定,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鲁Q7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鲁QK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与粤KD25**号小型轿车,是在生产经营运输活动中发生事故。事故调查组讨论研究认为,茂名市电白区“2·21”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四、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一)旦场镇政府。该街道办建立健全由镇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镇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领导机构,通过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判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落实专兼职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劝导工作;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协调、情况信息收集、研究、上报等工作,定期汇总更新辖区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信息,并对劝导工作进行了指导,2024年1-2月宣传活动完成747条,机动车采集任务完成750条,安全劝导任务完成11862条,基本履行工作职责。
(二)区交通运输局。该局建立了源头治超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建立源头企业档案,与源头企业签订源头治超责任书,定期召开源头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引导源头企业安装使用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文件;每月对辖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治超工作,基本履行工作职责。
(三)区交警大队。交警大队能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指导辖区内各镇(街)、村开展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开展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辖区内路面巡逻管控工作,查处辖区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开展电白区客(货)运车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1-2月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9276宗,查处货车违法970起,基本履行工作职责。
(四)区交警大队麻岗中队。麻岗中队有5名民警,管辖陈村、旦场、麻岗、树仔4个镇(街),该中队基本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辖区内路面巡逻管控工作,查处辖区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指导辖区内各有关镇街和村委会开展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定期汇总更新辖区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信息,并对劝导工作进行了指导,开展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1-2月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150宗,查处货车违法110起,基本履行工作职责。
五、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尤*驾驶鲁Q7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鲁QK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违反交通指示灯(冲红灯),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由区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已送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其他建议。
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函告山东省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建议相关行业部门加强大货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对鲁Q7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为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预防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如下:
(一)加强分析研判,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最好事故预防工作措施落实。认真吸取“2·21”交通事故教训,全面研究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大力整治G228国道交通秩序。联合打击组及镇执法力量,结合G228国道大货车通行频繁的实际,采取固定设点与流动检查的方式,严查大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逾期未年检、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同时,大力查处摩托车无证驾驶、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三)加强重点劝导的实体运作。各镇(街)要强化“两站两员”功能作用,落实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排查登记建档,建立了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的相关工作台账,区道安办要定期对“两站两员”工作考核、排名、通报,约谈落后单位。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各镇(街)要加强农村地区“一栏一牌一喇叭”阵地建设,推广农村:“上下学、收放假、红白事、赶集赶圩、村宴聚会、民俗活动、重大节日、集中出行”等劝导工作机制,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自律自治。二是各镇(街)、区交警大队要在国省干道、主要公路沿线,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档升级。三是区交警大队认真梳理典型死亡事故案例,制作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活动,“点对点”精准教育警示,加大警醒和影响,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