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在茂名市电白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茂名市电白区审计局 崔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电白区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规范财政管理、防范运行风险、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紧盯审计查出问题,强化统筹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凝聚整改合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审计整改工作,多次专题研究审计工作报告,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常务会议重要议题,明确整改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推进路径,定期听取责任单位进度汇报,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高位压实整改责任,切实以责任“指挥棒”撬动整改“执行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深化监督协同,汇聚共治合力。统筹推进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督查督办监督贯通协同,整合监督资源、健全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信息互通、线索互移、成果互用、监督互促”的协同监督格局,通过联合督查、跟踪督办、线索移送等方式,强化整改全过程监督,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三是优化管控机制,提升整改质量。积极推进审计整改数字化、规范化管理,全面启用智能整改系统,通过OA发文、建立专项工作群等方式,指导全区各责任单位规范使用系统,实现整改问题挂号、整改材料提交、整改成效审核全流程线上办理。2024、2025年度所有审计项目均已完成系统挂号,各责任单位按时线上提交整改材料,大幅提升整改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四是扎实推进整改,凸显治理成效。截至2026年3月底,《关于电白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19个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206个,整改率94.06%。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88个,已完成整改186个,整改率98.94%;分阶段整改问题31个,已完成整改20个,整改率64.52%。各责任单位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规范账务调整、完善管理流程等措施,累计整改资金6133.35万元,制定完善财政管理、项目监管、资金管控等各类规章制度19项,审计整改取得阶段性实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决算草案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4个,整改金额155.12万元。
一是非税专户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财政部门已将65.12万元缴入国库。二是预算追加超过规定时限问题,茂名市电白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电白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茂名市电白区2024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批准了茂名市电白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三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未及时下达问题,财政部门已于2025年4月将2023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下达相关单位。四是1个单位监管不到位致7家盈利企业未按规定比例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问题,该7家企业按规定比例应上缴80万元经营收益,于2025年10月底已上缴。五是16项上级专项转移资金未按预算执行,涉及金额2890.67万元问题,截至2026年3月底,16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支付577.42万元,执行率为20%,其中:6项执行率为100%,尚有10项合计2313.25万元资金支付进度滞后,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应整改问题27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478.36万元。
一是预算执行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明确今后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改正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及预算执行偏差过大等问题。二是财政财务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完成上缴应缴财政款、申请拨付了闲置的专项资金、调整更正虚列支出问题账务、明确今后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完成了整改。三是“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问题,相关单位规范了公务用车核算、明确今后的公务接待费用列支都要附上接待公函和清单。
(二)重大项目和重大风险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点建设项目跟踪方面:应整改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5个。
一是项目建设程序问题,相关单位发函责令项目单位完善用地手续。二是未按施工图施工问题,相关单位已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整改。三是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履职问题,相关单位已要求监理单位按合同严格执行,确保监理考勤天数符合合同要求。
截至2025年12月,关于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符、未按照规划条件施工、未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问题,1个单位已联系第三方公司修编可研报告,与施工方商议补充协议细节,与施工方、监理方核实实际工程量;该3个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关于工程超期未完工问题,1个单位对前期手续进行查漏补缺,推动用地审批并尽快施工;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关于未按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算、增设泵站未做好设计变更审批流程问题,1家企业正在推进工程施工图修编及二次送审,泵站由原来25座增加到38座;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当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关于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履职问题,1家企业召开整改会议并明确责任人,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
2.政府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应整改问题6个,均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资料把关不严问题,建设单位已责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善施工记录手续,同时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量及价格进行审核。二是不按施工图纸施工问题,建设单位已责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并对设计调整后的具体结算金额进行计量确定。三是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建设单位已通过书面警告监理单位,并明确提出具体措施。四是监理人员同时在2个以上水利项目从事监理业务问题,建设单位已督促监理单位合力安排监理人员工作,确保监理质量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五是原材料进场验收不规范问题,建设单位对工程资料开展自查,同时对监理单位明确提出验收要求。
3.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方面:应整改问题16个,已完成整改13个,整改金额39.62万元。
一是项目监理人员违反建设项目监理合同要求问题,建设单位约谈了监理单位并要求按合同严格执行,后续检查发现监理考勤已符合合同要求。二是债券专户利息未上缴财政问题,12个单位把债券专户利息上缴财政,共39.62万元。三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项目推进缓慢问题,1个单位已安排专人跟踪问题并召开多方会议商议,但由于征地调查工作未完成,用地报批手续仍未完善,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四是债券结余资金长期滞留未使用,涉及金额52.12万元问题,1个单位已盘活闲置债券资金47.65万元,还有4.47万元正在推进整改,该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目前大部分金额已整改。五是3个项目已竣工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问题,1家企业正在完善竣工财务决算资料,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
4.“两重”建设和“两新”行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3个,整改金额400万元。
其中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将400万元工人工资全额转入工资专用账户;对工程项目顺利完成验收;对未按图施工的部分进行试验检测,已符合设计要求。关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问题,1个单位正在督促设计单位加快概算图纸完善工作,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30万元。
一是学校危房问题,相关部门对学校危险用房进行维修或拆除。二是撤并学校资产闲置问题,相关部门对已撤并学校资产使用状况进行了摸底,制定整改方案,提高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三是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4所学校规范并加强了项目管理。四是违规挪用义务教育校舍安全资金问题,违规使用的义务教育校舍安全资金30万元已经退回国库。
2.殡葬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2.49万元。
一是发放丧主补助费原始凭证不完整问题,责任单位完善了丧主补助费原始凭证。二是占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补助专项资金支付驻村补助问题,占用的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补助专项资金已经被财政部门勾回清算。三是已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问题,责任单位加强管理财务审核及严格把关采购人员采购手续。四是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责任单位已将加班费0.136万元全额追回。五是重复报销下乡伙食费问题,责任单位已将重复报销伙食费0.11万元全额追回。
3.卫生健康和教育领域财务收支方面:应整改问题57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3072.63万元。
一是财政财务管理问题。相关单位已拨付专项资金2笔合计68.28万元,上缴应缴财政款9.68万元,通过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加强人员培训等举措加强费用原始凭证的内部管控,明确今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了食堂物资管理台账,规范了工会经费管理。二是医疗服务收费问题。相关单位加强收费管理并规范收费行为;纠正错误数据并完善管理系统。三是“三公”经费管理问题。相关单位规范了接待费、差旅费报销流程,规范了“三公”经费的财务核算。四是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相关单位对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折旧补提,对未记入固定资产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登记,规范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确保账账相符。五是医院建设项目管理问题。1家医院围绕建设项目管理推进多项工作:制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并组织学习,以此规范验收流程;发函批评监理单位,要求其严格履约,并对其考勤情况开展不定时抽检,结果显示考勤正常;约谈施工单位并追回多付租金39.61万元。关于利用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经费建设PCR实验室问题,已加强与对口科室、财政部门、投资审核中心沟通,加快资金使用,争取早日完成工程结算,该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目前已完成部分整改。关于医院扩建项目未按期完工问题,1家医院将继续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进度,联合相关单位提速项目验收,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关于5个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问题,截至2026年3月均已完成。
4.保基本民生支出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4个,整改金额72.37万元。
其中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单位支付了32笔“三保”资金,共66.44万元;3个单位将违规占用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9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还有1各单位收到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率低问题,该单位正在加快推进已启动项目进度,尽快落实启动项目,提速完成已竣工项目结算,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管干部经济责任方面:应整改问题9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6.5万元。
一是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问题,2个单位通过召开整改会议、约谈责任人方式重申并要求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了今后的管理流程。二是财政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相关单位补缴13.33万元税款,完成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并加快资金拨付,规范了今后的政府采购流程,将三项工程资料报送备案,将固定资产补录入固定资产账,追回多支工程款16.50万元。
2.乡镇干部经济责任方面:应整改问题36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846.28万元。
一是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明确今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大力度推进禁毒工作,明确今后按照“田长制”新要求落实耕地保护工作。二是财政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相关单位完成了将拆迁复垦指标收益资金收入606.76万元归还原渠道,支付拖欠企业账款44.51万元,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贴6.43万元,发放扶贫收益分红132.63万元,补登记固定资产并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等整改工作。三是政府采购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3个单位健全了政府采购制度,明确后续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规要求。四是未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问题,相关单位规范公务接待流程,明确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五是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问题,涉及7个项目,相关资料已送审核。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应整改问题20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9.98万元。
一是未严格执行河长巡查制度问题,相关单位压实责任,通过定期提醒、通报督促的监管方式,加强了对河长巡河工作的日常监管。二是部分河段治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河道管理,对河段及附近环境进行了清理整治。三是部分河流断面地表水检测结果不达标问题,相关单位开展了河道整治,经水质检测机构检测,整治后的河道水质已达标。四是审批超建设用地建基面积发放许可证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排查复核、完善审批制度等方式强化了行政审批管理。五是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整改不彻底问题,相关单位拆除了违法建筑,恢复了土地原状。六是污水处理设施后期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要督促相关组织对设备进行维护,同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管护责任。七是工程项目未办理正式竣工验收便交付使用问题,相关单位制定项目验收办法并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八是生活垃圾处理费未按收费标准执行收费问题,相关单位完善了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文件并向社会公众公开。九是未及时拨付村委会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问题,相关单位督促各部门完善支付手续,已划拨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结余的9.98万元至相关村委会。十是未严格执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政策问题,相关单位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罚,并通过异地补划耕地确保耕地进出平衡。十一是污水处理站未开展水质检测问题,相关单位要建立污水运营保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并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五)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9个,均已完成整改
9个问题涉及2家公司。1家公司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离职人员工资转移工作,确保不再出现违规发放工资等问题;健全了管理机制,规范了支出审批、支出报销和原材料出入库登记流程;建立管网抢修台账,规范了管网抢修工作流程。1家公司建立《商铺出租管理制度》和商铺出租台账,完善了内控制度,规范了商铺租赁管理;把收取的现金存入银行账户,再通过人员培训、定期检查等方式,规范了财务管理;组织人员学习商务接待相关规定文件,加强了商务接待管理,确保报销流程规范、完整。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措施
截至2026年3月底,尚未完成整改的13个问题中,除未到整改期限的5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外,还有2个立行立改问题及已到整改期限的6个分阶段整改问题,都是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跨部门协作不力。如工程规模调整,5月提出的变更需求至10月仍未完成审批闭环。二是项目前期谋划不足。如一工程将一、二期内容合并编制概算,因细化程度不足被要求调整,需重新完善图纸,暴露出前期论证缺乏前瞻性。三是整改工作效率不高。如1家企业负责实施的3个已竣工债券项目,工程竣工已逾2年,仍未完成财务决算手续。
对后续整改工作,有关单位已作出安排:一是分析研判,持续推进。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系统梳理、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类型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和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二是建立清单,压实责任。要求各责任单位将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时限节点等内容形成《整改责任清单》,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加强督导,会商攻坚。将未完成整改事项纳入审计整改“回头看”范围,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或现场指导,找出整改堵点难点,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助力问题尽快得到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及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始终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抓深抓实,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民生底线兜紧兜牢,切实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护航电白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