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
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
电白区教育局 :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茂财科教〔2020〕14号)精神,现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2277万元(本项资金已包括茂财科教〔2020〕10号已经下达的中央直达资金1997万元)给你们,同时将茂财教〔2019〕126号和茂财教〔2019〕128号提前下达的省级资金1400.1万元收回并调整为中央直达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收入列2020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
二、请贵单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贵单位落实好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组织学习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的精准度,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
四、请贵单位做好义务教育与保障攻坚工作。在安排具体项目时,要同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对,避免交叉重复
五、切实加强绩效管理。请贵单位要参照2020年广东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结合省财政补助额度,对本地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在收到预算文件60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备案。备案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