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委农组〔2022〕8号
关于印发《茂名市电白区推广建设
“农家小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茂名市电白区推广建设“农家小苑”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6日
茂名市电白区推广建设“农家小苑”
工作方案
为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加快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在沙琅成功探索实践“农家小苑”生态小板块经验基础上,推广借鉴“农家小苑”模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家小苑”指以自然村为单位,利用闲置土地资源,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禽畜集中圈养、农具杂物集中存放、蔬菜种植农家园子。通过“农家小苑”建设,科学合理解决农村农民禽畜养殖、农具杂物存放等生产生活实际需要,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达到村庄干净整洁,以小美促进大美,让农村人居环境变得更加优美,生态变得更加宜居,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宣传发动,政府引导。群众的参与度是“农家小苑”建设成败的关键,要做好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激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提高群众建设美好家园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家小苑 ”建设。
(二)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农家小苑”建设要结合镇(街道)、村(社区)、自然村、农户的实际情况实施,特别是“三清三拆三整治”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情况,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三)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农家小苑”建设工作,镇(街道)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村(社区)是实施主体。各镇(街道)要认真谋划、细化本镇(街道)“农家小苑”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农家小苑”建设和“三清三拆三整治”、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先整治、后提升,先规划、后建设,做到科学、合理、实用。各镇(街道)在2022年5月前选择一个以上条件基础较好的自然村作为“农家小苑”建设示范点,在2022年7月底前打造一个(或数个)“农家小苑”建设示范行政村(涉农社区),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按需建设“农家小苑”,每个行政村(涉农社区)打造一个以上“农家小苑”示范点。
三、主要内容
(一)以规划设计为引领,建设“农家小苑”。镇(街道)、村(社区)应以自然村为单位,根据村庄地形地貌特点,考虑当地风俗,对“农家小苑”的风貌特点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按照“集中圈养、集中存放、管理精细,环境整洁,自然美观”的建设标准,利用集体闲置空地、村民捐赠闲置地、流转闲置地建设“农家小苑”。鼓励结合“碳中和新乡村”建设,将“农家小苑”与光伏发电有效结合,改善提升乡村风貌。
(二)以环境整治为契机,建设“农家小苑”。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群众积极参与,在不损害群众利益的前提下,通过上级补、集体筹、社会助、群众捐的方式,建设“农家小苑”,达到既符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又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效果。“农家小苑”应配套建设排水、排污处理设施,防止因集中圈养而造成禽畜粪污污染。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农家小苑应配套建设有小菜园、小花园,实现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达到绿化美化效果,提升村容村貌。
(三)以精细管理为抓手,建设“农家小苑”。要建立健全“农家小苑”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责任,管护责任、监督责任,形成“村级实施、人人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打造整洁美、卫生美、绿化美、文明美、和谐美的“农家小苑”。
(四)以乡风文明为引领,提质“农家小苑”。要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进一步改善乡村生活条件,繁荣乡村文化,提升乡村文明程度,使村容村貌更美,使民风民俗更朴实,提高群众精气神,为建成有品质的乡村“农家小苑”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四、资金保障
按照政府奖补、集体筹集、社会助力、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多方筹集“农家小苑”建设资金。
(一)建立“农家小苑”建设奖补机制。由区财政统筹涉农资金安排,由区农业农村、规划、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定期开展“农家小苑”创建评比活动,对建设质量较好的及时奖励补助。①新建“农家小苑”面积300-500㎡的奖补10000元,②面积500-800㎡的奖补20000元,③面积800㎡以上的奖补30000元。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1、附件2。
(二)拓宽“农家小苑”建设投资渠道。引导企业、乡贤和其他社会团体出资建设公益性的“农家小苑”,鼓励农民群众自筹资金或投工投劳建设“农家小苑”。符合条件的可引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以“农光互补”方式吸纳光伏企业共同建设“农家小苑”。
五、基本遵循
打造农村“农家小苑”生态小板块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紧贴民俗的原则,工作中要严格遵循以下几点。
(一)“农家小苑”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要节约土地资源,原则上“农家小苑”户均使用面积不得超过30㎡。
(二)“农家小苑”建设不得违反村庄规划,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布局。
(三)“农家小苑”建设要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不得强行建设,更不得强行摊派,不能大包大揽。
(四)“农家小苑”建设不能脱离农村实际,贪大求洋,破坏乡村风貌、自然生态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要深刻认识打造“农家小苑”生态小板块是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成果、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将因地制宜打造“农家小苑”纳入对各镇(街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各镇(街道)要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担负“农家小苑”生态小板块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规划布局,资金保障支持。农业农村、规划、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搞好整体规划。“农家小苑”生态小板块建设要纳入村庄整体规划,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建管并重、长效管护”的思路建设。“农家小苑”生态小板块建设要因地制宜,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环境条件和乡土文化等合理布局。
(四)建立工作台账。各镇(街道)要将“农家小苑”建设纳入美丽宜居村建设村村过关行动的工作台账,逐镇逐村建档立卡,及时掌握建设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
电白区“农家小苑”建设验收申请表
农家小苑照片附后:
附件2:
电白区“农家小苑”建设验收表
农家小苑照片附后:
附件3:
“农家小苑”参考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