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相关单位:
《茂名市电白区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31日
茂名市电白区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和省、市、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发挥好基础设施先导作用,重点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针对农村村内道路基础设施短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村内道路指依据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纳入规划建设的自然村生活区范围以内的道路。近年来,通过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我区基本完成农村村内干路硬化,农村村内支路、巷路得到改善,但仍有部分村内支路、巷路硬化。通过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行动,加快补齐农村村内道路设施短板,在2025年3月底前实现全区农村村内支路基本硬化,在2025年9月底前实现全区农村村内巷路基本硬化。
二、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农村支路硬化。电白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交投集团)通过实施电白区农村村内道路及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负责农村村内支路的硬化建设,分三个片区进行建设。根据摸排,全区尚有2226个自然村约732公里村内支路未硬化(其中七迳镇约36公里,观珠镇新增约17公里,未纳入区城交投集团实施的项目,由属地镇组织建设)。
2025年1月底前,完成农村村内支路建设任务的50%以上;
2025年2月底前,完成农村村内支路建设任务的80%以上;
2025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村内支路建设任务,完成竣(交)工验收,建设合格的农村支路移交属地镇村管理。
(二)农村巷路硬化。根据摸排,全区尚有3066个自然村约1718公里村内巷路未硬化(含七迳镇134条村约87公里)。农村村内巷路硬化,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主管责任主体,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镇村具体负责推进村内道路建设。
2024年12月底前:各镇(街道)进一步核实摸清农村村内巷路基本情况,对建设任务列出清单,制定方案计划,启动村内巷路硬化建设。
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农村村内巷路建设任务不少于50%,村内巷路硬化建设任务少于100公里的镇街基本实现辖区村内巷路全部硬化。
2025年第二季度:完成农村村内巷路建设任务不少于80%,村内巷路硬化建设任务少于150公里的镇街基本实现辖区村内巷路全部硬化。
2025年第三季度:全区基本实现村内巷路硬化,镇街完成项目建设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核定建设任务
1.村级核实。各行政村根据2022年村内道路三级核查建档立卡台账以及人居环境管理系统村内道路数据进行清点,核实未完成硬化的村内支路、巷路数据,对村内未硬化的道路支路、巷路全面登记,避免数据错误失实。
2.镇(街道)核实。镇(街道)要对各村上报未完成硬化的村内支路、巷路数据逐条核实是否属实。对核实未硬化的巷路明确建设任务及建设主体。对未硬化支路的报区城交投集团进行复核,确定支路建设任务。
3.区级核查。区城交投集团对村内支路数据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区农业农村局对村内支路、巷路建设适时开展抽查核实。
(二)做好建设规划
1.科学规划。要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污水、供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配套开展村内道路亮化、绿化、美化设施建设,防止前建后挖,避免重复建设,杜绝村内道路“拉拉链”现象。在农村村内道路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农村道路标准进行建设,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少占或者不占耕地,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需按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于未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农村道路标准建设的,要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2.建设标准
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应遵循《广东省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建设指南》,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用好原有老路,科学确定工法工艺和建设方案,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稳定平整、路基紧实、弯沉值符合要求的老路,可直接铺装路面。
①农村村内干路是指将村庄内各条道路与村庄入口连接起来的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不包括穿村公路。村内干路可为双车道或单车道,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米,路基宽度不应小于6.5米;单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5米,路基宽度不应小于4.5米,单车道道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错车道。村内干路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适宜厚度为18—25cm。
②农村村内支路是指村庄内集中居住各区域与村主干路的连接道路,以集散功能为主。农村村内支路可为单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5米,路基宽度不应小于4.5米。村内支路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适宜厚度为18—25cm。
③巷路是指连接村民住宅与村庄干路、支路的道路。村庄巷路以行人为主,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为辅,主要满足居民出行需要,是本次村内道路硬化、硬化的重点,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宜采用水泥路面、块石路面、预制砖路面、卵石路面、泥结碎石路面、建筑废弃物路面等其他路面硬化形式,最终实现路面平整、晴天无尘、雨天无泥的目的。村内巷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可不设基层,水泥强度不得低于C25,路面总厚度宜在8—15cm。
(三)简化审批流程
(1)区城交投集团实施农村内支路硬化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实施。
(2)镇(街道)推进农村村内巷路建设,可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农经〔2021〕14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茂发改农经〔2019〕536号)等文件精神,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总投资400万元以下的村内巷路,施行简易审批,参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级申请。村“两委”按照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确定申报项目,并在村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镇(街道)审核。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村级上报的项目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财政奖补支持范围,以及村民和社会力量是否积极参与,进行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审核,并经镇(街)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经审核通过后在2025年2月7日前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3、区级审批。区级由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牵头负责,采取精简环节,并联会商会审方式审核。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住建部门重点就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内容和规模、技术路线、投资概算、是否符合村民自建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批复给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4、组织施工。农村村内巷路项目财政奖补以行政村(社
区)为单位,由村民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强村公司等村属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应优先选择本村内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低收入群体参与建设。镇级要成立项目指导和监督小组,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工程项目进度和施工质量,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必要的可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鼓励镇村通过集中采购水泥混凝土、预制砖等材料,发动村民以投工投劳自建的方式进行村内巷路硬化。
5、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镇(街)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实行项目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凡是工程质量经验收认定为不合格的,按照要求进行返工和整改,否则不予结算。验收人员违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的,要严肃追责。
6、资金拨付。项目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区政府同意后,区财政局按程序下达镇(街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镇(街道)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四)加强建设管理
1.保证建设质量。区城交投集团、各镇(街)要建立健全村内道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严把工程质量关,抓好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工程质量;要建立完善项目村民决策监督机制、公开公示机制、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加强项目工程实施前后影像资料采集对比。区城交投集团实施的村内支路建设,由区城交投集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验收。村内巷路建设由属地镇(街)政府(办事处)牵头,指导建设单位,开展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落实管护机制。各镇(街)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村内道路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充分利用资源、整合力量,将村内道路管护纳入专群结合、有路必养的农村道路管护机制一体推进。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原则,进一步夯实镇、村两级农村道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完善农村道路村民自治管理议事机制,建立以市场化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养护模式;深化农村道路网格化管理,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道路管理养护体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公益性岗位,采取奖补、以工代赈等方式,鼓励农民投工投劳、探索完善农民参与长效管护机制。
(五)健全档案台账
建立村内道路区、镇、村三级台账,对未完成硬化的支路、巷路建档立卡,记录未硬化长度、起始终止位置、建设前中后影像资料等关键信息,相关信息要细化到每个自然村的每一条未硬化道路。对新增完成硬化任务的村内道路要及时更新数据,补充建设中和完工图片,相关数据及时汇总上报。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各镇(街)要通过广东省美丽乡村建设信息系统及时录入更新村内道路硬化数据,每周填报《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周调度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以“四不两直”形式进行随机抽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百千万工程”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的重要任务,各镇(街)、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办理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扎实有力推进。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茂名市电白区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工作。各镇(街)党(工)委作为“一线施工队”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强力推进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工作。各镇村要做好摸底统计、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区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指导镇村开展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行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推进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在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技术指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及农民施工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乡村建设技术水平;电白规划办负责指导各镇(街)强化规划引领,将村内道路建设纳入村庄规划,做好各类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各镇(街)加强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杜绝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对无法避免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各地对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广东省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规范管理。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把好审批关、资金拨付关,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严格办理结算。要加强对行政村(社区)提出项目的审核和批复项目建设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合格。严格加强奖补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滞留、虚假冒领奖补资金,各镇(街道)、村(社区)及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提取工作经费。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要通过电视、网络、移动传媒等渠道,加大农村村内道路建设的宣传力度,增进公众对农村村内道路建设的认同和参与度,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工作。结合和美乡村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在村内道路建设中的自建、自监、自管作用,加快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实施。
(五)加强考核督导。将村内道路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范畴。完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导体系,建立立体式、全覆盖、常态化督导检查模式,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区级督查、镇级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造成工程建设进展滞后的镇(街),将由领导小组组长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对完成目标任务成效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1.茂名市电白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茂名市电白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任务汇总表
3.茂名市电白区农村村内巷路硬化项目申报表
4.茂名市电白区农村村内巷路奖补项目验收表
5.茂名市电白区农村村内道路(巷路)奖补拨款申请表
6.茂名市电白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攻坚周调度表
7.广东省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建设指南
附件1
茂名市电白农村村内道路(支路、巷路)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龙(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莫镇珲(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陆喜梅(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经杰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海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延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莫镇珲同志兼任。
附件2:
附件3:
茂名市电白区农村村内巷路硬化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申报日期:
注:每公里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
附件4:
茂名市电白区农村村内巷路奖补项目验收表
镇 ( 街 道 ) _ 村(社区)
注:此表一式四份,原件作财政报账用,镇(街道)、镇财政结算中心、项目所在村(社区)区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5:
茂名市电白区农村村内道路(巷路)奖补拨款申请表
( 年度)
注:此表一式四份,原件作财政报账用,镇(街道)、镇财政结算中心、项目所在村(社区)、
区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