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
(序号二十三)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禁养区清理整治不彻底,非禁养区养殖项目环境违法情况严重。督察期间,共抽查畜禽养殖场82家,上报禁养区内已完成退出的44家养殖场,吴秀明、王亚木等18家出现复养现象;非禁养区内38家规模化养殖场及专业户中,凌进猪场、天堂岭养殖场部分治理设施不运行,汇泉良种、凌大庆、陈高、陈亚仔、陈海涛等20家存在污水直排等污染环境问题;非禁养区内26家规模以上养殖场仅4家环保手续齐全。
(二)责任单位:电白区。
(三)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开展禁养区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 (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清理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复养反弹。
(五)整改措施:
1.各地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禁养区的排查、复核和清理工作,对清理不彻底和反弹的养殖场户彻底清理。
2.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巡查制度,使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防复养反弹。加强宣传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禁养区清理整治不留死角。
3.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和监管工作;2019年6月底前,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对督察发现的养殖场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直排污水、无环保相关手续等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工作,并加强对非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执法监管,发现一宗,依法查处一宗。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禁养区的排查、复核和清理工作,对清理不彻底和反弹的养殖场户彻底清理。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完成对禁养区的排查、复核和清理工作,对清理不彻底和反弹的养殖场户彻底清理。已于2019年2月底前对吴秀明等20户进行拆除或者关闭。
三、评估结论
经评估,该项整改任务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达到了销号标准。
附件:1.关于印发《茂名市电白区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电府办【2017】77号)。
2.《关于印发茂名市电白区畜禽养殖场(户)自行关闭拆除奖补方案的通知》(电府办【2017】87号)。
3.《关于开展沙琅流域畜禽养殖业污染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电府办【2017】66号)。
4.《关于依法清理沙琅江源头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通知》(电环委办函【2019】1号)。
5.《关于依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通知》(电环委办函【2019】2号)。
6.《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电白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电府办【2018】36号)。
7.拆除或者关闭工作照片。
销号决定主体(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