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序号九)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不力,非禁养区规模化养殖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较为突出,督察人员随机抽查惠州、韶关、潮州、江门等市10家畜禽养殖企业,发现6家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甚至废水直排,潮州饶平县樟溪猪场偷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1600毫克/升。
(二)责任单位:电白区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和宣传培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
(五)整改措施:
1.各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和宣传培训。加强分类指导,指导畜禽养殖场做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现场学习交流,典型示范等宣传培训活动,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实用技术,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2.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地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户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治污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提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按照规定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对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依法严格处理。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农业领导任组长;
2、与各镇街签订责任书,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3、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不定期检查,保证养殖场治污设施正常使用,并鼓励养殖场种养结合,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推进健康生态养殖;
4、加快推进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安排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4500万元,用于我区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改造升级,对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后还田还林,种养循环,综合利用。我区已有108家规模养殖场参与项目建设,目前已有76家养殖场完工,大大提高了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三、评估结论
经评估,该项整改任务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达到了销号标准。
附件: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