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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拟对茂名市顺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01 16:48:25 阅读次数:-

  根据茂名市顺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11月1日至 2023 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路135号,邮编:525400

  联系电话:5118369;传    真:5118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市顺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项目

建设单位

茂名市顺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电白区马踏镇下河村委会

环评机构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约130万元。占地面积8277.09平方米,建筑面积4883.33m2,拟建设两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主要设施、设备有搅拌主机2套、原料筒仓8套、三级沉淀池420m3、清水池60m3,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备用柴油发电机一台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及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林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二、废气:螺旋输送粉尘和混凝土搅拌粉尘经搅拌机顶部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米排气筒排放;筒仓粉尘经各仓顶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设置半封闭式堆场,堆场内设置喷雾系统;进料口及装载机输送过程采取水喷雾,皮带输送过程采用密闭输送;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清扫并洒水降尘;砂子和石子运输车辆进行封闭遮盖,粉料采用密封罐车运输;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排风口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过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营运期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排放标准限值;备用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采用基础隔振,对机泵采用软性接头,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对噪声较大的搅拌车间进行封闭,形成隔声屏障;车辆减速行驶;合理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四、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检测不合格产品、散落混凝土、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理;废除尘器布袋及废生物填料收集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业的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机油瓶、废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无情况反馈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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