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嘉昌新型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化住宅PC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8月28日至 2024 年9月 3 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大道135号,邮编:5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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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