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后用于洗车用水、喷洒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拦挡措施,建设临时导流沟,避免暴雨冲刷导致污水横流进入周边农田、灌溉渠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利用沿线民居现有设施。运营期废水为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废水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二、废气: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燃油机械的尾气。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顶部均匀设置喷雾、喷淋等有效降尘设施;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管线敷设以分段开挖、分段回填方式施工,对已回填的沟槽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清扫施工现场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路面开挖后未及时回填、硬化的,采取遮盖等措施;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车辆交通噪声;营运期变电站内的变压器、架空线路产生的电磁性噪声。施工期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设置围栏或围墙隔声等措施;营运期选择低电晕放电噪声的高压电器设备;优化架空线路高度。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营运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其中东、南、北侧厂界噪声值执行Ⅰ类标准,西侧执行4类标准。四、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五、电磁保护措施: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合理选择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设施,严格控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