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审批时间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号 |
| 1 |
电白区北部互联公路(一期)工程(沙琅镇城区“四纵四横”道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 |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电白分局 |
4月3日 |
电白区沙琅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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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茂名得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开心果、200吨榛子建设项目 |
茂名得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
4月3日 |
小良镇小良村委会公庙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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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年产6000吨饲料添加剂(单一饲料:肉粉、骨源磷酸氢钙)新建项目 |
茂名市轩铭科技有限公司 |
4月16日 |
树仔镇金福工贸开发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或者电白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三个月内直接向电白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区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525400。
联系电话:0668-511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