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电白光明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茂名电白光明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77号,邮编:5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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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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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电白光明医院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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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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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电白光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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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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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高地街道开发区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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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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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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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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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是一家集医疗、康复、防治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以租赁水东镇镇西村委会的楼房作为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65m2,建筑面积1410m2。项目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设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女保健科、儿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一楼北侧设置西药房、收款处、电梯、抢救室,诊室、输液室、肌注室布置在南侧;二楼主要设置妇科门诊、心电图室、B超室、清创室、检验室、DR室、理疗科、杂物间、卫生间等;三楼和五楼基本以病房为主,办公为辅。全院共设床位24张,医务人员20人,日最高门诊接待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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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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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病人及医务人员排放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项目医疗废水收集排入自建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一级处理+加氯消毒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
二、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废气。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运行时将产生恶臭气体,收集经紫外线消毒和活性炭吸附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三、噪声主要为空气压缩机噪声及污水处理设施机械噪声。通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置隔音门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其中东面边界靠近南海大道执行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种类采取分类收集和处理,与污泥、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消毒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理。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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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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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采取了网上公示受理公告、现场张贴受理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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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