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威华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茂名市电白区威华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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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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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威华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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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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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威华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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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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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区林头镇槟榔村委会卖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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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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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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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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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称为茂林供气站始建于1996年,后经过法院拍卖改制成立茂名市电白区威华燃气有限公司。该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站总占地面积5765m2,储罐区面积1000m2,站区主要设有生产区和辅助区。生产区设有储罐区、灌瓶间、机泵房、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包括配电间),储罐区设有7个100m3的卧式储罐和1个5.6m3的残液罐,液化石油气储罐设置了装卸口。辅助区设有办公楼(包括食堂)以及员工休息室。最大年售能力2800m3/a。配备一台110Kw的柴油备用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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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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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主要来自储罐喷淋降温水、地面冲洗水、生产设备的检修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喷淋降温水经罐区内消防水池循环回用,不排放;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消防水池循环使用;清洗检修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隔油池处理后,再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排放近期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远期当镇上污水收集管网建成运营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且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镇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主要来源于充瓶过程中烃泵出口放气阀排气、充装钢瓶过程、汽车槽车将液体转存与液化气储罐中、储罐等泄压的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备用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废气。在接收、储存、充装等生产过程中,都是在密封条件下操作,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环节为充瓶过程中的烃泵出口放气阀排气、充装钢瓶过程、汽车槽车将液体转存与液化气储罐中、储罐等泄压的过程,呈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气体(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标准要求。
三、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烃泵、压缩机、进出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置隔音门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其中东面、北面执行4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主要是隔油池油渣、残液罐残液及员工生活垃圾。隔油池油渣、残液罐残液收集,定期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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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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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采取了网上公示受理公告、现场张贴受理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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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