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永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茂名市永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迎宾大道77号,邮编:5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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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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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永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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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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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永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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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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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教育基地路松山家电产业园A区A03号(中心坐标:东经 111.083968°,北纬 21.56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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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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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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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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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48平方米。主要设施有:沥青搅拌生产线1条、装载机2台、卧式轻柴油储罐1个、卧式沥青储罐1个等。主要原辅材料有:水泥2800t/a、石11220t/a、砂1800t/a、沥青1200t/a、轻柴油12t/a等。项目建成年产沥青混凝土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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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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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冲洗废水一起汇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及周边林地绿化用水,不外排。
二、废气:主要为柴油燃烧产生的烟气、骨料在烘干滚筒内烘干及筛分产生的粉尘、沥青混凝土出口产生的沥青烟气、恶臭以及厂区无组织粉尘等。烘干筒燃料废气经15米烟囱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限值;导热油炉锅炉废气采取水膜除尘塔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烘干、筛分粉尘采用1套重力+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处理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成品仓放料口沥青烟气采用1套活性炭净化设施收集处理,废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
三、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装载机及物料传输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震、隔震、隔声等装置、合理设置噪声源等措施。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的骨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的骨料收集后回用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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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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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采取了网上公示受理公告、现场张贴受理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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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