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拟对电白区城区黑底化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电白区城区黑底化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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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电白区城区黑底化工程(二期)项目 |
| 建设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 建设地点: |
电白区城区内 |
| 环评机构: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机动车道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块料铺设、安砌路缘石、路面标线、拆除补强、砖砌树池、铺设管道、砖砌检查井等,道路路线沿原路路线,不新增占地。项目总道路施工长度约 2484.927 米,总占地面积约22980m2,宽 11-1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将新湖一路(起点坐标:东经:110°59′33″,北纬:21°30′46″;终点坐标:东经:110°59′54″,北纬:21°30′40″)、新街路部分路段(起点坐标:东经:110°59′40″,北纬:21°30′50″;终点坐标:东经:110°59′57″,北纬:21°30′49″)、城岭路部分路段(起点坐标:东经:110°59′56″,北纬:21°30′53″;终点坐标:东经:110°59′59″,北纬:21°30′44″)、健康路部分路段(起点坐标:东经:111°0′7″,北纬:21°30′50″;终点坐标:东经:111°0′17″,北纬:21°30′51″)及政法路(起点坐标:东经:111°0′11″,北纬:21°30′47″;终点坐标:东经:111°0′18″,北纬:21°30′31″)现有破损水泥砼路面升级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并对新湖一路及新街部分路段新建排水管道,现状有排水沟路段,拆除盖板沟改造为连续钢筋砼盖板,拓宽路面。其中:新湖一路,红线宽11-12米,呈东西走向,共长727.112米;新街路,呈东西走向,红线宽13米,共长540.409米;城岭路,呈南北走向,红线宽15米,共 321.502米;健康路,呈东西走向,红线宽13米,共长352.164米;政法路,呈东西走向,红线宽15米,共长543.74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施工废水过滤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的抑尘洒水;营运期间道路路面雨水可收集经排水沟排放。 二、废气: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设置工地围挡,加强防尘效果;对施工中易于产生地面扬尘的场所,采用洒水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工地内设置洗车池,防止车辆将工地的泥土带到外面道路,形成二次扬尘;选用环保沥青,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营运期道路两旁设置的绿化带,选择对环境空气有净化功能的植物;加强路面及时进行清洁,以降低路面尘粒。 三、噪声:施工期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在居民集中地段作业;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型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用隔声法降低噪声;营运期在沿线特定位置设置限速及禁鸣喇叭标志;环境噪声超标较大的敏感点设置隔声窗等措施。 四、固废:施工期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废油渣等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营运期清扫路面产生的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采取了网上公示受理公告、现场张贴受理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