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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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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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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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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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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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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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由甘水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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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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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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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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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为6.3万元,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加油站的规模,并更新加油站原有设备。该加油站按三级加油站设计,经营规模扩大为年销售汽油500t,柴油250t。预埋3个地埋式储罐总容积65m3,设4台双枪加油机,共经营3种油品(分别为0#柴油、92#汽油、95#汽油),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不设汽修和洗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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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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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油罐清洗水。地面清洗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灌溉。废水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油罐清洗废水由专业清洗队收集拉运至有处理能力场所统一处理。
二、废气:主要为油品接卸、贮存、零售油气和机动车尾气。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对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机动车尾气经大气自然扩散。油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站场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噪声源主要噪声源为车辆进、出加油站时的交通噪声以及加油机、潜油泵、高压泵机机械噪声,通过设置禁鸣标志、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置隔音门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其中南侧临道路执行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储油罐的油泥、三级隔油隔渣池油渣属危险废物,须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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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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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采取了网上公示受理公告、现场张贴受理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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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