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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惠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30 17:40:40 阅读次数:-

茂名惠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茂名惠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77号,邮编:525400

    联系电话:0668-5118369      传  真:0668-5118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惠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茂名惠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排河村委会北面长丰花卉基地内

环评机构: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4333.3m2,总建筑面积3000m2,预计每年销售车辆500辆、维修汽车2000辆。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汽车、二手汽车、汽车配件;机动车维修、汽车美容;代办汽车上牌,汽车租赁等。项目设有车身校正仪1台、四轮定位仪1台、轮胎动平衡机1台、工位式举升机9台、烤漆房1间等,及配套维修工具一批。本项目属于二类机动车维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运营期污水主要为一般生活废水和场地清洗废水,洗车废水经三级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
  • 废气:大气污染主要为烤漆废气、打磨粉尘及汽车尾气。焗漆房工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除尘装置处理后再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口高空排放;快修房通过负压收集产生的粉尘,再经过除尘器收集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放口排放;机动车尾气通过大气稀释、自然扩散。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二甲苯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3-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
  •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站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中废旧配件收集出售,其它环卫清运处理;废电池、废电路板废机油、废活性炭、过滤棉、废油漆罐等危废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采取了网上公示受理公告、现场张贴受理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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