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利马饲料原料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鱼粉、720吨鱼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茂名市利马饲料原料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鱼粉、720吨鱼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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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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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利马饲料原料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鱼粉、720吨鱼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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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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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利马饲料原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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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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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树仔镇青年队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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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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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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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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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100万元对原年产200吨鱼粉及30吨鱼油项目(已经我局审批及验收通过)进行扩建,新增年产1600吨鱼粉及720吨鱼油。原料为:新鲜鱼。通过蒸煮、压榨、烘干等工序生产。本次扩建利用原有厂房,新增加1台干燥机,将原来1台6t/h燃煤锅炉更换为1台12t/h燃煤锅炉。废水治理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本次扩建后生产能力达到鱼粉1800吨/年及鱼油75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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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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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洁废水、冷冻循环废水及除尘废水。废水收集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水污染物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二、废气:主要有锅炉燃烧废气及蒸煮、烘干废气。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麻石水膜除尘及湿法脱硫处理后,经4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煤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燃煤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蒸煮、压榨和干燥恶臭废气经负压收集、冷凝系统除臭后,再经光波等离子废气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15米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中的新改扩建臭气浓度及表2排气筒排放的臭气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主要为压榨机、烘干机、蒸煮机等运行机械噪声。通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置隔音门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脱硫废渣、污泥及生活垃圾等。炉渣和脱硫废渣收集出售给制砖厂;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排放和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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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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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采取了网上公示受理公告、现场张贴受理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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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