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施工期经隔油池、三级沉砂池处理回用洒水抑尘;运营期污水主要为居民住宅、幼儿园、商铺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公厕污水、备用发电机喷淋废水及地下车库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拟设三个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为7650t/d,采用MBR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市政污水管道。近期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中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 标准的较严值。远期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且符合区域污水厂进水标准。 二、废气:施工期抑尘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主要为厨房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垃圾转运站臭气。厨房油烟:由集气罩收集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机动车尾气:地下车库将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将车库废气收集后,经排风竖井抽至离地面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尾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站臭气:垃圾须用袋子装好,及时清运,做好堆点清洗、除臭;污水处理设备配有土壤脱臭设施,通过微生物分解而达到脱臭的目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施工期科学、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噪声扰民;营运期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置隔音门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营运期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其中东面、西面边临交通干线执行4类标准。 四、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运往专门的弃料场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定期对垃圾收集点进行清洁消毒;污泥脱水(含水率少于50%)后交由污泥资源化利用单位回收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