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公共卫生间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场地拖洗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后,一起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后,回用加油站内绿化,不外排。 二、废气:主要为油品接卸、贮存、零售油气、机动车尾气和备用发电机尾气。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及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后处理装置)对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机动车尾气经大气自然扩散。油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站场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备用发电机尾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噪声:噪声源主要噪声源为车辆进、出加油站时的交通噪声以及加油机、潜油泵、高压泵机机械噪声,通过设置禁鸣标志、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置隔音门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其中北侧临沙琅路执行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罐含油废液及油泥、三级隔油池产生的油渣属危险废物,须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