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16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电白区(不含原茂港区范围)现有38处用电设施设备属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详见附件)。电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统一按茂名市电价价目表的农业生产电度电价执行。
二、电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名单供水用电既有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的电量、又有执行其他电价的电量,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419号)“对于同一用户内既有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的电量、又有执行其他电价的电量,且难以单独分表计量的,电网企业可与用户沟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用电功率、用电时间等参数确定比例,从而计算出各自的电量并执行相应的电价”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执行期间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 茂名市电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名单.pdf
茂名市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 茂名市电白区水务局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电白供电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