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放开
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
信宜市、化州市物价局,茂南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电白区、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换领(注销)《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