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现将《茂名市电白区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指南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辖区内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联系人:肖敏艺,联系电话:5599136。
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茂名市电白区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3〕6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茂人社〔2022〕48号)。
二、借款人对象范围
(一)个人借款人
1、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及农民(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①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②有具体经营项目;
③已在电白区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
④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以上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
1、在电白区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捆绑性”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提交资料
借款人向创业所在地(登记注册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填写《茂名市电白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
(一)个人借款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
(2)借款人的就业创业证(需登记备案“自主创业”);
(3)借款人的信用报告(属已婚人员的需同时提交结婚证和配偶的信用报告);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资料;
(5)重点扶持对象的相关身份资料(其他人员不需提交)。
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用A4纸),需同时提交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借款人。
申请“捆绑性”贷款的除提供个人借款人按规定需提交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的就业创业证(需登记备案“自主创业”);
(3)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的信用报告;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员工花名册;
(6)当年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的相关身份资料和劳动合同;
(7)当年营业收入相关资料;
(8)当年工资表和工资支付凭证;
(9)当年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资料;
(10)相关抵押资料。
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用A4纸),需同时提交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借款人。
六、贴息标准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七、贴息程序
由经办银行按季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财政划拨到借款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