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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片区征收土地预公告(电府公〔2025〕61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15 17:15:48 阅读次数:-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征收坡心镇郁头鹅、牛六架、潭莲、七星、清河、山寮、排河村委会属下相关村集体的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坡心镇郁头鹅村委会百仔车第一、百仔车第二、中间、车仔田第二、车仔田第三、车仔田第六、下陂第一、下陂第二、后坡城第一、后坡城第二、后坡城第三、唐尧山第一、唐尧山第二、唐尧山第三、村仔、排岭第二、排岭第三、众车、望头塘第一、望头塘第二、望头塘第三、祠堂边经济合作社;牛六架村委会田头屋、车简竹、河口、岭仔第一、岭仔第二、田中间第一、田中间第二经济合作社;潭莲村委会园村仔、北斗、上坡第一、上坡第二、车仔尾、田中间、潭莲第二、潭莲15一组、潭莲15二组、渡头、公仔车、潭碧第一、潭碧第二经济合作社;七星村委会石屋第一、石屋第二、力竹车、坡仔、沟仔、梅花、新车、溪头、王道车、书房经济合作社;清河村委会至德车、赖村第一、赖村第二、赖村第三、袂制第一、袂制第二、袂制第三、袂制第四、袂制第五、车头顶、田头第一、田头第二、下坡第一、下坡第二、下坡第三、下坡第四、下坡第五、下坡第六、北斗村、杨屋村、岭仔、兴田村经济合作社,清河经济联合作社;山寮村委会河包、河美、大村、山寮圩、下灶车、山寮村、门口车、上竹山沟经济合作社;排河村委会禾场坡、香山车、排河、排河二组经济合作社。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坡心镇郁头鹅、牛六架、潭莲、七星、清河、山寮、排河村委会区域内(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面积:约107.688亩(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府通〔2024〕2号文执行(见下表)。

  单位:元/亩

地类

合计

其中

备注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鱼苗)


水      田

87900

34400

51500

2000

旱      地

87900

34400

51500

2000

鱼虾塘

89500

34400

51500

3600

园      地

85900

34400

51500

按实际作物计补

林      地

87900

34400

51500

2000

建设用地

85900

34400

51500

参照农用地标准补偿

未利用地

85900

34400

51500

参照农用地标准补偿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以及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八、本预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专此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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