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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15 10:17:16 阅读次数:-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当事人姓名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备注
1茂电市监处罚〔2024〕B1号电白区婚礼米兰婚纱摄影服务中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电白区婚礼米兰婚纱摄影服务中心谢一明当事人在未经“米兰”注册商标持有人许可使用的情况下,在其微头像使用“MILAN米兰婚纱&米兰婚礼馆”,并于2023年9月22日在其朋友圈发布有“9.22米兰婚纱旅拍梦想”字样信息;同时在其与顾客签订使用的摄影合同中使用“米兰婚纱MILAN全球国际婚纱摄影连锁品牌”字样内容。当事人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与“米兰”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款3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8日
2茂电市监处罚〔2024〕B325号茂名市电白区一林康药店销售冒用“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产品案茂名市电白区一林康药店张连云当事人销售冒用“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产品,违反了《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通过使用产品名称或者产品描述,致使公众误认为该产品来自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和第五项“销售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冒用“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销售的陈皮一袋(498.74g/袋);
    2、罚款150元。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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