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公示 >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03 10:50:34 阅读次数:-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当事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备注
1茂电市监处罚〔2025〕B358号电白区***百货贸易商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电白区***百货贸易商行当事人销售的“剑南春”白酒经“剑南春”商标权人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出具辨认意见,上述白酒侵犯了“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无法证明上述白酒是自己合法取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6瓶;2、罚款5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0日


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