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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文件】
转发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的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电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水浮莲等水上植物污染治理县级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方案的通知
(电府办〔2013〕105号) ………………………………………………………18
转发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电府〔2013〕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电白县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6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建设用地
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
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
电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白县
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电府办〔2013〕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电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
电白县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宣传发动工作方案
电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水浮莲等水上植物污染治理县级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电府办〔2013〕10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3年11月4日
电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白县
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工作规划
(2013—2020年)》的通知
电府办〔2013〕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电白县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工作规划
(2013—2020年)
1.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的原则。树立人人成才的理念,把面向全体、关注每个学生成长贯穿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
2. 坚持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原则。秉承立德树人,确立以创新育人模式,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师资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内涵式发展路径。
3. 坚持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平的原则。努力扩大优质学校的教育资源,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资源服务均等化,重点抓好义务教育阶段“防流控辍”工作,确保高中生源;推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公共教育资源向薄弱高中学校倾斜,实施学校帮扶制度,逐步缩小各高中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差距。
4. 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发展的原则。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标准体系、评价体系、监控体系和保障体系。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继续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到2020年,全县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现代学校制度。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优化课程结构,完善选课制度,增加生活技能、职业教育等选修课程;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监测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在传统文化、课程设置、体育与艺术、校园文化、民族经典等方面特色化发展。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到2020年使全县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学校优质学位达到70%以上(目前,我县现有省一级学校4所,分别是电白一中、电海中学、水东中学、汉山学校,今后计划推进实验中学和电白中学创建省一级学校);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高中教育;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多样化,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发展。
三、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的重点工作
(一)切实抓好初级中学“防流控辍”工作,为高中阶段教育提供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的生源。
(二)科学规划,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水平提升工程。
2. 强化高中阶段学校管理团队建设。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校长聘任制,加快建立校长职级制,逐渐取消校长行政级别,改革校长选任制度,高中阶段学校校长或中层干部一般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校内民主产生。实施校长专业发展培训计划,重点提升普通高中校长多样化发展、特色化办学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健全校长考核评价及激励机制,实施“名校长”培养计划,引导校长潜心办学,打造一批专业水平高、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名校长,积极推进教育家办学。
3. 建立高中阶段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内涵发展为重点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实行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和年度社会公布制度。把优质多样特色发展作为评价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改变办学模式同质化和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评价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做法。
4. 逐步建立高中阶段现代学校办学制度。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校举办者、办学者、管理者的角色定位和权责分配,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提高办学专业化水平。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探索新型学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
(三)积极探索普通高中走“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推动普通高中“学生学有特长、教师教有特点、学校办有特色”。
积极鼓励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新型的综合高中、特色高中建设试验工作。支持普通高中根据学校传统优势、办学经验和发展定位,推进办学与培养模式多样化。鼓励普通高中锻造个性鲜明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风格、管理模式、课程体系和校园文化,办出特色,形成品牌。探索建立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导向评价机制。实施特色学校发展计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学校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论证,发掘一批有一定基础、有强烈创新愿望的学校,鼓励其创建与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地位平等的综合高中、人文高中、艺术高中、音乐高中、体育高中等特色高中;或创建音乐、美术、体育等特色项目学校。规划把电白一中办成学科特色高中学校,把东城中学办成艺术特色高中学校,把水东中学办成体育特色高中学校,把电白中学办成传统美德教育特色学校,把电海中学办成爱心教育特色学校,把电白三中办成美术教育特色高中学校等。力争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逐步建成一批有较大影响的高中品牌学校。同时,把建设特色学校列入年终教育督导评估内容。
(四)探索“普职渗透”办学模式,给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提供“二次选择”的机会。
探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渗透办学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适当增加生活技能、劳动技术、职业教育等教学内容的选修课程,采取多种方式为学生学习提供二次选择的机会。对普通高中学生加强生涯规划指导,引导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在高一学年末按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的需要进行二次分流,通过转读形式,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转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同时,改革高中学籍管理制度,使之适应这种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渗透办学模式的可行操作。
四、强化工作落实,保障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的顺利实施
(二)提升高中阶段学校装备保障和信息化水平。重视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按要求配齐配足学校常规仪器设备、图书设备、体育卫生艺术场所,加快推进学校装备标准化建设,并逐步建立起定期补充更新的长效机制。重点加强高中阶段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信息资源开发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加快提升教师信息素养,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
(三)优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政策执行和舆论导向环境。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把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放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制订时间表、路线图;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实施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的监督。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要落实组织责任,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讲求实效,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
各镇政府、各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优化舆论导向环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创新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破除应试教育、重普教轻职教错误观念的影响,正确评价学校,营造推进素质教育和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环境,真正“把学校建设成为引领地方文明社会风气的主阵地”。
电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向电城、
博贺镇下放县级社会事务管理事权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电府办〔2013〕10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电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向电城、博贺镇下放县级社会事务
管理事权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茂名市委、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经济功能区管理体制的决定》(茂发〔2013〕16号)和市编办《关于向七径、电城、博贺镇下放县级社会事务管理事权的意见》(茂机编办函〔2013〕296号)精神,切实做好向电城镇、博贺镇(以下简称“经济区镇”)下放县级社会事务管理事权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赋权,增强能力。社会事务实行属地管理,按市的要求由县政府分别赋予经济区镇县级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增强经济区镇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结合实际,有序推进。要根据经济区镇客观工作要求和实际承接能力,有序下放社会事务管理事权。
向经济区镇下放县级社会事务管理事权。
经济区镇行政服务中心承载委托事项的统一对外服务。对确实不能委托经济区镇行使的社会事务管理事权,按茂发〔2013〕16号文有关规定处理。
赋予经济区镇行使的社会事务管理事权,分别由县直各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事权目录,报送县编办汇总,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报市编办审核后由县人民政府印发,交由经济区镇实施。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公布实施的事权目录,印发事权交接通知,签订事权委托书,具体参照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事项调整办法执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通过授予业务专用章、授权使用电子公章、格式套打等方式,授权经济区镇使用其公章。